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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4 14:15:1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4、技术卡特尔。典型形式是专利联营,即成员企业相互提供专利、相互自由使用专利,但不允许非成员企业使用这些专利的卡特尔。

5、迪加。一种特殊的统一销售卡特尔,指成员企业共同出资设立销售公司,实行统一销售,或者卡特尔将所有成员企业的产品都买下,然后统一销售。比如德贝尔钻石卡特尔。

(三)卡特尔的建立

要在某个市场上形成卡特尔,至少需要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卡特尔必须具有提高行业价格的能力。只有在预计卡特尔会提高价格并将其维持在高水平的情况下,企业才会有加入的积极性。这种能力的大小,与卡特尔面临的需求价格弹性有关,弹性越小,卡特尔提价的能力越强。

第二,卡特尔成员被政府惩罚的预期较低。只有当成员预期不会被政府抓住并遭到严厉惩罚时,卡特尔才会形成,因为巨额预期罚金将使得卡特尔的预期价值下降。 第三,设定和执行卡特尔协定的组织成本必须较低。使组织成本保持在低水平的因素有:a.涉及的厂商数目较少;b.行业高度集中;c.所有的厂商生产几乎完全相同的产品;d.行业协会的存在。

a、b两因素降低了卡特尔的谈判和协调成本,同时,高度集中使少数几家厂商就能控制整个市场,从而才能使价格保持较高水平。d因素行业协会的作用主要是为市场上主要厂商的会面、协调、谈判提供更多的合法机会。为什么需要有c因素即产品同质呢?如果卡特尔成员产品之间差异较大,那么为了反映这种差异,价格必然会有所差异,这样使成员之间为达成统一价格增加了障碍;而且即使达成协定,成员厂商的欺骗行为也不易察觉,因为成员厂商可以把自己的降价归因于自己的产品与其它产品的差异上,或者提高产品差别,虽仍保持价格不变,但实际上吸引了更多顾客是一种变相降价。反之,如果产品几乎同质,厂商之间就很容易形成一个单一价格,而且成员的欺骗行为也较容易察觉。

(四)卡特尔的决策

卡特尔在决策时就象一个垄断企业一样,根据整个卡特尔所面临的需求曲线和总成本曲线,使得MR=MC,确定出最优的总产量和相应的价格,然后在成员企业之间分配这个总产量,同时指令成员企业执行卡特尔制定的价格。而分配产量的原则与多工厂生产时企业分配产量的原则一样:使得每个成员企业的边际成本相等。 (五)卡特尔的不稳定性

主要有两个因素导致卡特尔具有天然的不稳定性:

第一,潜在进入者的威胁:一旦卡特尔把价格维持得较高水平,那么就会吸引新企业进入这个市场,而新企业进入后,可以通过降价扩大市场份额,此时卡特尔要想继续维持原来的高价就很不容易了。

第二,卡特尔内部成员所具有的欺骗动机:这是一个典型的“囚徒困境”,给定其他企业的生产数量和价格都不变,那么一个成员企业偷偷地增加产量将会获得额外的巨大好处,这会激励成员企业偷偷增加产量,如果每个成员企业都偷偷增加产量,显然市场总供给大量增加,市场价格必然下降,卡特尔限产提价的努力将瓦解。如果卡特尔不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最终将导致卡特尔的解体。事实上,经济学家研究得出,世界上卡特尔的平均存续期间约为6.6年,最短的两年就瓦解了。

此外,随着各国政府反垄断法的实施,卡特尔也可能因为违反了政府法律而被迫解体,也正因为如此,许多卡特尔都是国际性卡特尔,以规避国内的反垄断法。 也可从博弈论角度分析这种不稳定性。因为(欺骗,欺骗)是一个纳什均衡。

第八节 博弈论初步(简介)* 一、博弈论的基本概念 (一)什么是博弈论?

博弈论(game theory),又译为对策论,就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实际上,博弈是一种日常现象。在经济学中,博弈论是研究当某一经济主体的决策受到其他经济主体决策的影响,同时,该经济主体的相应决策又反过来影响其他经济主体选择时的决策问题和均衡问题。 (二)博弈论的基本概念

博弈论的基本概念包括:参与人、行为、信息、策略、收益、结果、均衡。

参与人(player),又称局中人,是指博弈中选择行动以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决策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体,如厂商、政府、国家)。

行为(action)是指参与人的决策变量,如消费者效用最大化决策中的各种商品的购买量;厂商利润最大化决策中的产量、价格等。

策略(strategies)又称战略,是指参与人选择其行为的规制,也就是指参与人应该在什么条件下选择什么样的行动,以保证自身利益最大化。

信息(information)是指参与人在博弈过程中的知识,特别是有关其他参与人(对手)的特征和行动的知识。即该参与人所掌握的其他参与人的、对其决策有影响的所有知识。

收益(payoff)又称支付,是指参与人从博弈中获得的利益水平,它是所有参与人策略或行为的函数,是每个参与人真正关心的东西,如消费者最终所获得的效用、厂商最终所获得的利润。

结果(outcome)是指博弈分析者感兴趣的要素集合。

均衡(equilibrium)是指所有参与人的最优策略或行动的组合。这里的“均衡”是特指博弈中的均衡,一般称之谓“纳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 二、博弈论的产生与发展

对具有博弈性质的决策问题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8世纪甚至更早。但一般认为,1944年冯?诺依曼(Von neumann)和摩根斯坦恩(Morgenstern)合作出版的《博弈论和经济行为》(The Theory of Games and Economic Behaviour)一书,标志着系统的博弈理论的形成。但是现代博弈论与该书关系不大。现代博弈论是在20世纪50-60年代发展起来的,到20世纪70年代,博弈论正式成为主流经济学。特别是最近十几年来,博弈论在经济学中得到了广泛地运用,在揭示经济行为相互制约性质方面。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同时授予三位博弈论专家就不足为奇了。 三、博弈的分类

博弈的分类可以从三个角度进行。第一个角度是按照参与人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类。从这个角度,博弈可以划分为静态博弈(static game)和动态博弈(dynamic game)。静态博弈是指在博弈中,参与人同时选择或虽非同时选择但后行动者并不知道先行动者采取了什么具体行动。动态博弈是指在博弈中,参与人的行动有先后顺序,且后行动者能够观察到先行动者所选择的行动。

第二个角度是按照参与人对其他参与人的了解程度进行分类。从这个角度,博弈可以划分为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完全博弈是指在博弈过程中,每一位参与人对其他参与人的特征、策略空间及收益函数有准确的信息。如果参与人对其他参与人的特征、策略空间及收益函数信息了解的不够准确、或者不是对所有参与人的特征、策略空间及收益函数都有准确的准确信息,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博弈就是不完全信息博弈。

第三个角度是按照参与人之间是否合作进行分类。从这个角度,博弈可以划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合作博弈是指参与人之间有着一个对各方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参与人在协议范围内进行的博弈。反之,就是非合作博弈。典型的合作博弈是寡头企业之间的串谋(collusion)。串谋是指企业之间通过公开或暗地里签订协议,对各自的价格或产量进行限制,以达到获取更多垄断利润的行为。根据非合作博弈在现代经济学中的地位和应用的普遍性,本章只讨论非合作博弈。

根据上述分类,非合作博弈可以得到四种不同的类型: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完全信息

动态博弈论,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与上述四种博弈相对应,有四种均衡概念,即:纳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subgame perfect Nash equilibrium),贝叶斯纳什均衡(Bayesian Nash equilibrium),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perfect Bayesian Nash equilibrium)。非合作博弈及对应的均衡概念见表6-1。

表6-1 博弈的分类及对应的均衡概念 行动顺序

信 息 静 态 动 态

完全信息 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纳什均衡 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

不完全信息 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贝叶斯纳什均衡 不完全信息动态均衡 精炼贝叶斯均衡

以下按照上述分类,对非合作博弈作一介绍。

四、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纳什均衡

纳什均衡是著名博弈论专家纳什(John Nash)对博弈论的重要贡献之一。纳什在19

世纪50年1951年的两篇重要论文中,在一般意义上给定了非合作博弈及其均衡解,并证明了解的存在性。正是纳什的这一贡献奠定了非合作博弈论的理论基础。纳什所定义的均衡称之谓“纳什均衡”。 (一)占优策略均衡 占优策略(dominant strategies)是指这样一种特殊的博弈:某一参与人的策略可能并不依赖于其他参与人的策略选择。换句话说,无论其他参与人如何选择自己的策略,该参与人的最优策略选择是惟一的。

以博弈论中最为著名的囚犯困境(prisoner’s dilemma)为例,说明占优策略均衡原理。两个合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警方怀疑他们作案,但警方手中并没有掌握他们作案的确凿证据。因而,对两个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认定及相应的量刑完全取决于他们自己的供认。假定警方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实行隔离关押,隔离审讯,每个犯罪嫌疑人都无法观察到对方的选择。同时,警方明确地分别告知两名犯罪嫌疑人,他们面临着以下几种后果可以用表6-2表示。该表又称为“收益矩阵或得益矩阵”。从表10-2中可以看出,每个犯罪嫌疑人都有两种可供选择的策略:供认或不供认。而且,每个犯罪嫌疑人选择的最优策略不依赖于其同伙的策略选择,

表6-2 囚 犯 困 境 的 收 益 矩 阵 囚犯B

供认 不供认 囚犯A 供认

不供认 -8,-8 -1,-10 -10,-1 -2,-2

在博弈中,如果所有参与人都有占优策略存在,可以证明,博弈将在所有参与人的占优策略的基础上达到均衡,这种均衡称为占优策略均衡。上面提到的囚犯困境中的“A供认,B供认”就是占优策略均衡解。

囚犯困境的问题是博弈论中的一个基本的、典型的事例,类似问题在许多情况下都会出现,如寡头竞争、军备竞赛、团队生产中的劳动供给、公共产品的供给等等。同时,囚犯困境反映了一个深刻问题,这就是个人理性与团体理性的冲突。例如,微观经济学的基本观点之一,是通过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在人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可以达到全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囚犯困境对此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重复剔除的占优策略均衡

在每个参与人都有占优策略的情况下,占优策略均衡是非常合乎逻辑的。但遗憾的是在绝大多数博弈中,占优策略均衡是不存在的。不过,在有些博弈中,我们仍然可以根据占优的逻辑找出均衡。

智猪博弈(boxed pigs)是博弈论中的另一个著名的例子。假设猪圈里有两头猪,一头大猪,一头小猪,猪圈的一端有一个猪食槽,另一端安装了一个按钮,控制猪食的供应。按一下按钮,将有8个单位的猪食进入猪食槽,供两头猪食用。两头猪场面临选择的策略有两个:自己去按按钮或等待另一头猪去按按钮。如果某一头猪作出自己去按按钮的选择,它必须付出如下代价:第一,它需要收益相当于两个单位的成本;第二,由于猪食槽远离猪食,它将比另一头猪后到猪食槽,从而减少吃食的数量。假定:若大猪先到(小猪按按钮),大猪将吃到7个单位的猪食,小猪只能吃到1个单位的猪食;若小猪先到(大猪场按按钮),大猪和小猪各吃到4个单位的猪食;若两头猪同时到(两头猪都选择等待,实际上两头猪都吃不到猪食),大猪吃到5个单位的猪食,小猪吃到3个单位的猪食。

智猪博弈的收益矩阵如表6-3所示。表中的数字表示不同选择下每头猪所能吃到的猪食数量减去按按钮的成本之后的净收益水平。

表6-3 智 猪 博 弈 的 收 益 矩 阵 小猪

按按钮 等待 大猪 按按钮

等待 3,1 2,4 7,-1 0,0

从表9-3中不难看出,在这个博弈中,不论大猪场选择什么策略,小猪的占优策略均为等待。而对大猪来说,它的选择就不是如此简单了。大猪场的最优策略必须依赖于小猪的选择。如果小猪选择等待,大猪的最优策略是按按钮,这是,大猪能得到个单位的净收益(吃到4个单位猪食减去2个单位的按按钮成本),否则,大猪的净收益为0;如果小猪选择按按钮,大猪的最优策略显然是等待,这时大猪的净收益为7个单位。换句话说,在这个博弈中,只有小猪有占优策略,而大猪没有占优策略。 那么这个博弈的均衡解是什么呢?这个博弈的均衡解是大猪选择按按钮,小猪选择等待,这是,大猪和小猪的净收益水平分别为2个单位和4个单位。这是一个“多劳不多得,少劳不少得”的均衡。

在找出上述智猪博弈的均衡解时,我们实际上是按照“重复剔除严格劣策略”(iterated elimination of strictly dominated strategies)的逻辑思路进行的。该思路可以归纳如下:首先找出某参与人的严格劣策略,将它剔除,重新构造一个不包括已剔除策略的新博弈;然后,继续剔除这个新的博弈中某一参与人的严格劣策略;重复进行这一过程,直到剩下惟一的参与人策略组合为止。剩下的话这个惟一的参与人组合,就是这个博弈的均衡解,称为“重复剔除的占有策略均衡”(iterated

dominance equilibrium)。所谓“严格劣策略”(strictly dominated strategies)是指:在博弈中,不论其他参与人采取什么策略,某一参与人可能采取的策略中,对自己严格不利的策略。

由表10-3可以看出,无论大猪选择什么策略,小猪选择按按钮,对小猪是一个严格劣策略,我们首先加以剔除。在剔除小猪按按钮这一选择后的新博弈中,小猪只有等待一个选择,而大猪则有两个可供选择的策略。在大猪这两个可供选择的策略中,选择等待对大猪是一个严格劣策略,我们再剔除新博弈中大猪的严格劣策略等待。剩下的新博弈中只有小猪等待、大猪按按钮这一个可供选择的策略,就是智猪博弈的最后均衡解,从而达到重复剔除的占优策略均衡。

智猪博弈听起来似乎有些滑稽,但智猪博弈的例子在现实中确有很多。例如,在股份公司中,股东都承担着监督经理的职能,但是,大小股东从监督中获得的收益大小不一样。在监督成本相同相同的情况下,大股东从监督中获得的收益明显大于小股东。因此,小股东往往不会象大股东那样去监督经理人员,而大股东也明确无误地知道小股东会选择不监督(这是小股东的占优策略),大股东明知道小股东要搭大股东的便车,但是大股东别无选择。大股东选择监督经理的责任、独自承担监督成本是在小股东占优选择的前提下必须选择的最优策略。这样以来,与智猪博弈一样,从每股的净收益(每股收益减去每股分担的监督成本)来看,小股东要大于大股东。

(三)纳什均衡

前面我们讨论了占优策略均衡和重复剔除的策略均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有相当多的博弈,我们无法使用占优策略均衡或重复剔除的策略均衡的方法找出均衡解。例如,在房地产开发博弈中,假定市场需求有限,A、B两个开发商都想开发一定规模的房地产,但是市场对房地产的需求只能满足一个房地产的开发量,而且,每个房地产商必须一次性开发这一定规模的房地产才能获利。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对开发商A还是开发商B,都不存在一种策略优于另一种策略,也不存在严格劣策略:如果A选择开发,则B的最优策略是不开发;如果A选择不开发,则B的最优策略是开发;类似地,如果B选择开发,则A的最优策略是不开发;如果B选择不开发,则A的最优策略是开发。研究这类博弈的均衡解,需要引人纳什均衡。

纳什均衡是指在均衡中,每个博弈参与人都确信,在给定其他参与人选择的策略的情况下,该参与人选择了最优策略以回应对手的策略。纳什均衡是完全信息静态博弈解的一般概念,构成纳什均衡的策略一定是重复剔除严格劣策略过程中不能被剔除的策略。也就是说,没有一种策略严格优于纳什均衡策略(注意:其逆定理不一定成立),更为重要的是,许多不存在占优策略均衡或重复剔除的占优策略均衡的博弈,却存在纳什均衡。

与重复剔除的占优策略均衡一样,纳什均衡不仅要求所有的博弈参与人都是理性的,而且,要求每个参与人都了解所有其他参与人都是理性的。

在占优策略均衡中,不论所有其他参与人选择什么策略,一个参与人的的占优策略都是他的最优策略。显然,这一策略一定是所有其他参与人选择某一特定策略时该参与人的占优策略。因此,占优策略均衡一定是纳什均衡。在重复剔除的占优策略均衡中,最后剩下的惟一策略组合,一定是在重复剔除严格劣策略过程中无法被剔除的策略组合。因此,重复剔除的占优策略均衡也一定是纳什均衡。

下面我们以博弈论中经常提到的性别战(battle of the sexes)为例,说明纳什均衡解。谈恋爱的男女通常是共度周末而不愿意分开活动的,这是研究问题的前提。但是,对于周末参加什么活动,男女双方往往各自有着自己的偏好。假定某周末,男方宁愿选择观看一场足球比赛,而女方宁愿去逛商店。再进一步假定:如果男方和女方分开活动,男女双方的效用为0;如果男方和女方一起去看足球赛,则男方的效用为5,而女方的效用为1;如果男方和女方一起去逛商店,则南男方的效用为1,女方的效用为5。根据上述假定,男女双方不同选择的所有结果及其效用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