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业运行现状分析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1 0:34:3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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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业运行现状分析

(一)国内旅游市场

1、国内旅游市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2015年,全省共接待国内旅游者32343.95万人次,同比增长15.04%,其中过夜游客17430.55万人次,同比增长14.20%;一日游游客14913.40万人次,同比增长16.25%。从各月接待情况看,1至12月云南省每个月平均接待国内旅客达2695.33万人次,与2014年相比增长15.03%。

2、国内旅游者客源结构合理。一是省外游客仍是云南省主要的客源市场。2015年,省外游客占全省接待总量的57.57%,与2014年同期相比,增长1.32个百分点。云南周边地区、沿海及东部经济相对发达的省份仍是云南省最大的国内客源市场,其中四川、重庆和贵州居云南省国内市场的前三位,接待量分别占所有游客的7.20%、4.05%和3.28%,四川游客增幅最大,增长1.52个百分点。同时,山西、陕西和宁夏等中、西部省(区)入滇游客所占比重均有所提高,说明随着云南省旅游产品结构的不断调整和市场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强,省外游客的来源地更加趋于多样化,进而推动云南省国内旅游市场结构更加的多元化。二是省内客源市场进一步壮大。2015年本省居民占国内游客总量的42.43%,其中经济较发达的昆明游客最多,占所有游客的11.27%。同时,曲靖、红河、玉溪等7个州市占全省国内市场的比重均超过1.7%,进一步增强了云南省国内旅游市场发展的后劲,其中曲靖游客比重达4.84%,居省内客源市场的第二位,红河、玉溪市游客分别占4.57%、4.43%,紧随其后。三是非城镇居民游客比重进一步提高。伴随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扶持,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非城镇居民开始由物质提高转变为精神层面的提高,2015年非城镇居民游客所占比重提升了8.12个百分点,达27.58%。

3、中投顾问发布的《2017-2021年云南旅游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指出,2015年云南省各州市国内旅游市场发展良好。昆明、大理、丽江等传统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接待国内旅客均超过了2800万人次,同比增长均在10%以上,其中昆明接待国内游客6796.91万人次,位居全省第一,丽江增长15.07%。西双版纳、迪庆、红河、德宏、保山等热点旅游地区同比增幅均在15%以上,继续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其中红河接待国内游客居全省第四位,达2563.99万人次,同比增长21.45%。此外,玉溪凭借位于滇中经济圈和良好的交通优势,接待游客达2309.57万人次,同比增长13.77%,居全省第五位。与此同时,楚雄、昭通、普洱、怒江、临沧、文山等新兴的温热旅游地区实现了快速增长,其中临沧市接待国内游客781.33万人次,同比增长高达36.4%。

(二)节假日旅游继续成为云南省旅游市场发展的强劲增长点

1、“黄金周”假日旅游带动作用明显。2015年“春节”黄金周全省共接待游客1265.08万人次,同比增长10.38%,占当月接待国内旅客总量的40.27%;“国庆”黄金周,全省共接待游客1163.01万人次,同比增长9.34%,占当月接待国内旅客总量的37.90%。

2、小长假短线游成为云南省旅游市场增长的拉动点。2015年“元旦节”小长假接待旅客298.47万人次,占当月接待国内旅客总量的15.04%;“清明节”小长假,全省共接待游客323.13万人次,占当月接待国内旅客总量的12.25%;“五一”小长假接待旅客469.32万人次,占当月接待国内旅客总量的16.98%。“端午节”小长假接待旅客322.01万人次,占当月接待国内旅客总量的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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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暑期旅游仍然是云南省旅游市场增长的重要力量。依托良好的“品牌效应”和气候优势,2015年暑期旅游再次形成高峰。7-8月份,全省共接待国内游客6481.71万人次,占全年接待国内游客总量的20.0%,同比增长17.15%,其中过夜旅游人数3496.7万人次,同比增长16.75%,一日游客2985.0万人次,同比增长17.63%,实现国内旅游总收入达612.25亿元,同比增长19.27%。从月均接待量看,暑期月接待量达3240.86万人次,高出全年月接待量545.53万人次。

4、市场结构进一步优化,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中高收入人群仍是云南省旅游市场的主体。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到云南旅游的游客中企事业管理人员、专业、文教科技人员和服务销售人员占比均在10%以上,分别为19.82%、16.32%和15.04%,占市场总量的51.18%,比2014年上升了0.17个百分点,工作稳定型和高收入型游客仍是推动云南省旅游市场增长的主要力量。

二是中青年市场比重提升。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到云南旅游的游客中以主要从互联网获取旅游信息的25-44岁年龄段人群为主的中青年,占市场总量的62.60%,比2014年提升了1.76个百分点。与此同时64岁及以上和15-24岁年龄段游客分别下降了1个百分点和2.84个百分点,说明形成旅游的客观要素仍在起着决定性作用。

三是游客停留时间进一步延长,散客规模进一步扩大。由于云南省旅游产品的不断丰富和完善,旅游设施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游客在云南旅游的平均停留时间进一步延长。2015年,游客在云南的平均停留时间达2.43天,增长了5.19%。同时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加之新《旅游法》、节假日高速路对中小型车免费通行等法规、政策的实施,自驾车出游渐渐成为游客首选的出游方式,从而改变了全省旅游市场的发展格局。从出游方式看,2015年参团赴云南旅游的游客占市场总量的18.12%,与2014年相比下降了1.56个百分点。同时散客占比增加到81.88%,

四是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随着云南省旅游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品的转型升级,全省高端消费人群进一步扩大,游客在滇花费不断提高。2015年以休闲/度假为目的游客占全省国内游客比重达28.78%,比2014年增加了2个百分点。全省海外旅游者(过夜)花费水平为244.97美元/人天,与2014年相比增加了41.92美元/人天。口岸入境一日游游客人均花费为70.77美元/人,增长4.27%。国内游客平均花费为688.23元/人天,增长14.69%。从花费结构看,随着云南省旅游交通条件的改善和旅游商品的不断丰富,更具带动本地经济发展作用的消费持续提高。2015年,购物花费占总花费的比重为24.16%,平均达159.07元/人天,比2014年提高了33.38元/人天,综合带动作用明显。

(三)、旅游业的带动作用日益凸显

1、全省旅游企业经营情况较好。2015年度全省平均床位出租率达54.77%,同比增长6.63%,平均房价为208.15元;全省旅行社累计接待各类旅游团队52.78万团,增长10.68%,接待游客856.82万人,同比增长19.54%。监测的10个4A级以上景区累计接待旅客2318.78万人次,同比增长16.90%,实现门票收入23.70亿元,同比增长16.60%。其中,昆明石林、丽江古城、丽江玉龙雪山等景区接待人数超过380万人次,石林风景名胜区累计接待游客404.14万人次,同比增长3.09%,实现门票收入7.07亿元,同比增长3.09%;丽江古城风景名胜区累计接待游客396.48万人次,同比增长12.44%,实现收入4.12亿元,同比增长高达42.40%;丽江玉龙雪山累计接待游客388.67万人次,同比增长6.96%,实现门票收入4.70亿元,同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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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西双版纳野象谷、保山腾冲火山热海、迪庆普达措国家公园等景区接待量超过130万人次,西双版纳野象谷累计接待游客186.72万人次,增长19.05%,实现门票收入1.03亿元,同比增长21.82%;保山腾冲火山热海景区累计接待游客145.55万人次,同比增长32.0%,实现门票收入0.47亿元,同比增长27.23%;迪庆普达措国家公园接待游客132.96万人次,同比增长22.63%,实现门票收入2.83亿元,同比增长25.82%;

2、旅游业对相关行业带动明显。在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推动下,云南省与旅游密切相关的其他行业实现了快速发展。2015年,全省航空客运量达5234.5万人次,同比增长18.3%,其中昆明机场运送旅客3752.3万人次,同比增长16.4%;铁路运送旅客3786.11万人次,同比增长9.05%,其中运送旅游团队人数达97.72万人次,同比增长25.96%。全省公路运输完成客运量4.39亿人,旅客周转量328.52亿人公里,同比增长分别为-1.35%和2.32%,水路运输完成客运量1157万人,旅客周转量2.50亿人公里,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28%和5.25%。云南省出入境人数达3439.28万人次,同比增长9.06%,其中出入境游客合计720.34万人次,同比增长41.91%。

3、旅游产业地位进一步凸显。2015年全省旅游业总收入达3281.79亿元,比上年增长23.09%。根据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和云南省统计局基于国家统计局的产业分类体系,初步估算2015年云南省旅游业增加值将达907亿元,比2014年的823.94亿元增加了83.06亿元;占全省GDP的6.66%(来自云南省GDP年报数据),比2014年的6.43%提高了0.23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旅游业对财政和就业带动作用突出。2015年旅游带动就业人数达698.02万人,其中旅游直接就业人数248.94万人,带动间接就业达449.08万人。2015年旅游业生产税净额达100.94亿,占财政总收入比重3.1%。

4、旅游业对全省经济发展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基于国家现行投入产出核算方法,经我委与云南研数统计师事务所按照世界旅游组织和国家旅游局推荐的旅游卫星账户测算,2015年全省旅游产业综合增加值总量即直接增加值和间接增加值之和达到1858.6亿元,占到了整个社会增加值13.52%。数据结果显示旅游产业尤其对第三产业的贡献作用显著。2015年旅游业带动的第三产业增加值为972.02亿元,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6.35%。其中带动的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为329.92亿元,占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的24.68%;带动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为75.57亿元,占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的24.43%;带动的住宿餐饮业增加值为230.96亿元,占住宿餐饮业增加值的52.10%;带动的房地产业增加值为24.83亿元,占房地产业增加值的8.39%;带动的其他性服务业增加值为296.11亿元,占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的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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