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4 15:23:2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报送瑞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计划实施方案的函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精 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认真编制了《瑞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定,现予上报。
附件:瑞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二O一二年三月五日
-------------------------------------------------------------------------------- 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5日印发 --------------------------------------------------------------------------------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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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瑞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为重点,以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促进我市教育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瑞金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
组 长:赖晓岚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陈水连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 光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周景春 市政府办主任 曾书平 市教育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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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晓龙 市财政局负责人 邹永红 市发改委主任 钟瑞锋 市农粮局局长 林庆新 市工商局局长 朱云生 市质监局局长 钟起伸 市卫生局局长 何文卿 市药监局局长 熊伯彦 市监察局局长 汤鸣锋 市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市教育局局长曾书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二)职责分工
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参与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市政府办:负责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托餐家庭(个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投入,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市发改委:要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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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粮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
市工商局: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市场整顿,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行为。
市质监局:负责对供餐企业食品生产进行监管,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市卫生局:负责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
市药监局: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托餐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
市监察局:负责对各有关部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作公开透明。
市审计局:负责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审计。
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学校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并加强对本辖区内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落实。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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