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兴业银行巨亏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13:43:4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案例“法国兴业银行巨亏案”分析

一、案例介绍

时间:2008年1月24日 地点:巴黎,银行总部

背景:①美国发生次贷危机,全球主要金融市场动荡不稳。

②法国兴业银行,作为法国第二大银行,世界上最大衍生交易市场的领导者,已在次贷危机中亏损20.5亿欧元(包括11亿欧元与美国次贷市场相关的资产、5.5亿欧元与美国债券保险商相关的资产以及4亿欧元的其他损失)。

事件回放:一心想成为明星交易员的法国兴业银行负责对冲欧洲股市的股指期货交易员——热罗姆·盖维耶尔利用银行漏洞,通过侵入数据信息系统、滥用信用、伪造及使用虚假文书等多种欺诈手段,擅自投资欧洲股指期货,造成该行税前损失49亿欧元(约560亿人民币)。该行股票当天下跌4.1%。这次案件触发了法国乃至整个欧洲的金融震荡,并波及全球股市,引发暴跌。

早在2005年6月,他利用自己高超的电脑技术,绕过兴业银行的五道安全限制,开始了违规的欧洲股指期货交易,“我在安联保险上建仓,赌股市会下跌。不久伦敦地铁发生爆炸,股市真的大跌。我就像中了头彩……盈利50万欧元。”2007年,凯维埃尔再赌市场下跌,因此大量做空,他又赌赢了,到2007年12月31日,他的账面盈余达到了14亿欧元,而当年兴行银行的总盈利不过是55亿欧元。更致命的是,该名员工利用其在兴业银行工作的经验,轻而易举骗过了该行的安保系统。涉案的交易员已经承认了自己的不当行为,而相关的解聘程序“已经启动”,兴业还对其提出了法律诉讼,相关部门的直接负责人也将离职。欺诈事件曝光后,兴业董事长兼总裁溥敦(Daniel Bouton )曾提出辞职,但董事会拒绝了他的请求。该行已就此次事件向全体股东公开致歉。此次兴业银行的欺诈案可能也刷新了一项世界纪录,就是单笔涉案金额最大的交易员欺诈事件

该事件发生之后,兴业董事长兼总裁溥敦(Daniel Bouton )提出辞职。该行已就此次事件向全体股东公开致歉。

法国银行业监察委员会对法国兴业银行在风险管理中的失职处以400万欧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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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国银行业监察委员会对大型银行机构的最高处罚金额为500万欧元。) 反映的主要问题:

(1)高级管理层责任不明,监督不力,在银行内部未能创造有影响力的内控文化,交易员凯维埃尔长时间、多次违规操作,没有有效监督。

(2)对经营中的风险缺乏充分的认识和衡量,没有进行持续的监控,甚至对凯维埃尔初期违规操作“带来”的利润表示赞赏,进一步助长了他铤而走险。

(3)各级管理层之间没有完善的信息交流机制、向上级报告制度,凯维埃尔违规操作导致内控报警系统报警75次之多,竟然没有向上成功反映。

(4)问题整改机制无效,凯维埃尔用6封邮件就把问题整改搪塞过去了。 (5)银行交易员的薪酬问题。在欧洲银行,交易员是收入最高的群体,为丰厚的奖金所驱动,凯维埃尔以身犯险。

二、案例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纵观整个案例,我认为法兴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银行内部监控管理问题。 内部监控管理问题是本案例中法兴巨亏的症结所在,只有找到主要问题所在才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实现在次贷危机、银行巨亏的双重打击之下的扭亏和复苏。

三、案例分析

1、行业分析

法国银行业全部采取混业经营的模式,允许经营包括投资银行在内的所有金融业务。在经济中扮演促进消费,帮助企业发展,提供相关指数,配合本国央行和欧洲央行制定的利率政策的重要角色。

截至2008年,法国共有银行类金融机构632家,39700家分支机构,40万名雇员,ATM51700台,共管理7200万个账户,银行业总资产7.7万亿欧元,其中农业信贷银行、巴黎银行、兴业银行、里昂信贷等八大银行占全国银行总资产的93%。

这一年,美国次贷危机导致法国银行股成为股市重灾区,各大银行股票市值大幅缩水。

2、事件成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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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概念明确

1)金融衍生产品:指以货币、债券、股票等传统金融产品为基础,以杠杆性的信用交易为特征的金融产品。

2)金融衍生交易是一种保证金交易。它是通过预测金融市场未来的走向,付出少量保证金而从事的一种投机性活动。这种交易风险极大,但是利润丰厚。这种交易成功的秘诀就在于:准确把握市场走向,快速完成交易。

3)股指期货(Stock Index Futures):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期指,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

2.2 原因探究

从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这是一起典型的银行业操作风险失控事件,其漏洞与成因包括: (一)风险控制不力

国内外众多银行巨额亏损事件表明操作风险仍是导致衍生工具损失的重要原因。法兴事件中,法兴银行在限额控制、职责分离等方面的漏洞,无疑成为违规行为滋生的“温床”。

首先,限额控制上的缺陷。法兴银行将风险监控重点置于交易员的净额头寸上,忽视全部交易的规模与单边交易数额。为此科维尔利用虚构的卖出交易数据,造成净头寸得以对冲的假象,逃过了这一监控措施。此外,欧洲交易所向法兴银行提供的是汇总后的数据,并未具体细分至每位交易员。由于法兴银行在衍生商品交易上素来额度巨大,所以科维尔的巨额交易数量并未引起过多怀疑。

其次,职责分离上的失策。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实行一种类似于暗箱操作的授权机制,表现为不同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行为,授予交易员不同的权利。科维尔在进入法兴银行工作后,曾供职于中后台监控部门,对于法兴银行的监控流程了如指掌。这为其日后作为交易员的违规行为提供了职责上的便利。因此,企业在面临内部职位调动时,应妥善考虑职责兼容问题。

再次,对内外部警示信息的忽视。调查资料表明,法兴银行对于来自内外部的警示信息并未仔细核查,如2007年11月欧洲期货交易所曾质疑科维尔交易仓位,以及2006年6月到2008年1月间风险控制系统发出了74次警报,直到第75次警报的拉响,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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