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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集成光电子学等1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
委员会主任聘任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科研院所与物资设备 【发文字号】教技函[2008]103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08.05.21 【实施日期】2008.05.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集成光电子学等1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的通知
(教技函〔2008〕103号)
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和严格评审,有关高校确定了重点实验室主任的推荐人选,并推荐了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人选。
经研究,我部同意聘任罗毅等14位专家分别担任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相应实验室主任,聘任黄永箴等14位专家担任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校努力为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创新环境,进一 1 / 2
步明确实验室主任在任期内的职责,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实验室的规范
化管理和监督。各实验室要坚持“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面向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加强原始性创新和竞争前高技术研究,攀登世界科技高峰;大力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切实提高实验室学术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附件: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名单
教育部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名单 序号 1 实验室名称 依托单位 实验室主任 学术委员会主任 任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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