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及奖学金评定综合素质测评标准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19 19:18:3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及奖学金评定综合素质

测评标准

为鼓励在校学生努力学习,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出推免研究生及奖学金评定综合素质测评标准。

(一)(适用于推免研究生)

1. 获得国家级奖学金者加6分(不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 获得四川省奖学金者加3分 3. 获得成都市奖学金者加2分 4. 获得校特等奖学金者2分 5. 获得校一等奖学金者加1分 6. 获得校二等奖学金者加0.5分 7. 获得校三等奖学金者加0.3分 8. 获得校社会奖学金者加0.2分

9. 同时获得校综合奖学金及校社会奖学金者,取高的一项予以加分 10.各级各类助学金(或含助学金性质)获得者均不加分

(二)

1. 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者加6分 2. 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者加2分 3. 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二等奖者加1分 4. 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三等奖者加0.5分

5. 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获得639分(含)以上者加1.5分(适用于

奖学金评定)

6. 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获得603.5分(含)以上者加1分(适用于奖学金评定)

7. 获口语A级证书者加1分

(三)

1. 获得全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者加6分 2. 获得全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者加4分 3. 获得全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者加3分 4. 获得全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者加2分 5. 获得四川省“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者加2分 6. 获得四川省“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者加1分 7. 获得四川省“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者加0.5分 8. 获得全国“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金奖者加6分 9. 获得全国“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银奖者加3分 10.获得全国“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铜奖者加1分 11.获得四川省“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金奖者加3分 12.获得四川省“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银奖者加1分 13.获得四川省“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铜奖者加0.5分 14.同一作品获得多个奖项取最高奖加分

(四)

1. 在A级刊物发表文章者加10分 2. 在B级刊物发表文章者加8分

3. 在C级刊物发表文章者加4分 4. 在核心刊物发表文章者加1分

5. 在一般刊物发表文章者加0.1分(只对第一作者计分,此项计分最高不超过0.5分) 6. 公开出版著作者加4分

7. 参编出版著作者加0.5分(此项计分最高2分) 8. 在报纸发表文章者参照期刊加分 9.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加4分

10.第二作者加分予以减半,第三作者予以酌情加分,导师为第一作者的视同第一作者。

1—7项要求经济类论文或著作。(限本院老师)

(五)

参与各类科研课题的,只对课题负责人加分 1. 负责国家级课题并结题的,加2分 2. 负责省部级课题并结题的,加1分 3. 负责市级课题并结题的,加0.5分 4. 负责校级课题并结题的,加0.1分

(六)

1. 获得全国表彰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6分 2. 获得四川省表彰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