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想顶点位移法,底部剪力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7 0:40:4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1.假想顶点位移法

对于刚度和质量沿高度分布比较均匀的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剪力墙结构,按照《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的规定,其基本自振周期可按式(4.8)中计算,即

T1?1.7?TuT (4.8)

式中T1——结构基本自振周期,s;

框架结构可取0.6~0.7;框架—剪力墙结构可?T——考虑非承重砖墙影响的折减系数,

取0.7~0.8;框架—核心筒结构可取0.8~0.9;剪力墙结构可取0.8~1.0;对于其他结构体系或采用其他非承重墙体时,可根据工程情况确定周期折减系数;

uT——假想的结构顶点水平位移,m,即假想把集中在各楼层处的重力荷载代表值Gi作为该楼层的水平荷载,计算出结构的顶点弹性水平位移。

2.底部剪力法

理论分析表明,对于质量和刚度沿高度分布比较均匀、高度不超过40m,并以剪切变形为主(房屋高宽比小于4)的结构,振动时位移反应以基本振型为主,且基本振型接近直线。《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规定此类多层建筑的水平地震作用可采用近似计算法,即底部剪力法。

采用底部剪力法时,各楼层可仅取一个自由度,结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下式确定:

FEK??1Geq (4.4)

Fi?GiHinFEK(1??n)

j?Gj?1jH?Fn??nFEK

式中FEK——结构总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1——相应于结构基本自振周期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值,可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第5.1.4条和第5.1.5条确定,多层砌体房屋、底部框架和多层内框架砖房,宜取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Geq——结构等效总重力荷载,单质点应取总重力荷载代表值,多质点可取总重力荷载

代表值的85﹪;

Fi——质点i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Gi、Gj——集中于质点i、j的重力荷载代表值;

Hi、Hj——质点i、j的计算高度;

?n——顶部附加地震作用系数、多层钢筋混凝土和钢结构房屋可按表4.37采用;其他

房屋可采用0.0;

?Fn——顶部附加水平地震作用,结构顶层水平地震作用为Fn??Fn

顶部附加地震作用系数 Tg(s) ?0.35 ?0.35~0.55 ?0.55 T1?1.4Tg T1?1.4Tg 0.0 0.08T1?0.07 0.08T1?0.01 0.08T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