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班登记制度细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0/11 22:27:1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施工程03标段

交接班登记制度细则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土建施工03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零一七年

交接班登记制度细则

总则:

为了确保安全、安保更好的执行施工现场的安保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安全保卫责任落实到班,到人,经公司领导批示,安质部协商后,特制订本细则,适用范围: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03标保安队。 监督执行:

保安队员必须按照本规定认真履行所分配岗位职责。保安队长确保该规定的贯彻与实施,安安质部负责人抽查监督岗位职责的实施情况。

一、值班保安提前30分钟叫岗,接班人员提前10分钟接班,对岗位职责管区检查完毕之后,认为没有问题方可登记,交接班记录要当天确切的交接时间。

二、接班人员若有特殊事情,不能准时接班,必须提前1小时请示。

三、接班人员若无正当理由,即不请示,又不准时接班的,按缺勤及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四交班保安员要等接班保安员对工地现场辖区巡视一遍进行验收后才能交接,但接班人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0分钟。

五、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必须把本班情况及各种夜班车辆进出的状况,以及进出现场的非本项目部的进场工作人员在下一班值班过程中继续观察,特别留意或处理的问题上级的指示,待办事项及各类物

品如实登记清楚,向接班保安交代,同时也须督促接班人员接受清楚并签名。一旦签名,责任由签名保安自己承担。

六、所有事情交接清楚之后,交接后必须分别记录清楚之后,交班后必须分别在登记本上记录清楚真实的上下班时间并签字,然后交班保安员方可离开岗位下班休息。

七、接班保安员若在接班验收时发现问题,不具备接班签名条件时,可以拒绝签名接班,但必须同时报告领导处理再进行签名接班,责任由交班保安员承担,如果报告处理后不接班,以无故和借故不上班论处。

八、接班保安员自己验收完毕并已签名接班,而且交班保安已离开岗位之后,无论发生发现任何问题,责任一律由当班保安员承担。

九、接班保安员因故没有接班,交班保安不得下班并且擅自离开岗位,并马上向上级报告。

十、若接班保安没签名接班,交班保安已下班离开,期间发生任何问题责任由两人共同承担,没有发生问题,则按保安制度及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十一、交班人员若发现接班保安无故不签名或拖延接班时间,交班保安可以提出抗议,并报告队长,队长根据情况对接班人员按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一号线

03标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