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中小学班主任省级培训班的通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4 23:09: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参加中小学班主任省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经省教育厅研究确定,委托吉林省教育学院举办中小学班主任省级培训班。按照省厅要求,吉林市本次参培人员为中学班主任。请各单位按照省厅要求,及时将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中小学班主任省级培训班的通知》精神传达到参培教师,保证参培教师按时参加培训。(省教育厅文件及参培人员名单附后)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1

吉林省教育厅通知

吉教师字?2009?50号

关于举办中小学班主任省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

按照2009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的总体部署,经省教育厅研究确定,委托吉林省教育学院举办中小学班主任省级培训班。现将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长春、延边、四平、通化、白城、辽源、白山、长白山管委会推荐的小学班主任省级培训对象;

2. 长春、吉林、延边、通化、辽源、松原、长白山管委会推荐的中学班主任省级培训对象。

二、培训时间

小学班主任:2010年1月6—10日,5日报到。 中学班主任:2010年1月12—16日,11日报到。 三、培训及报到地点

培训地点:东北师大附属实验学校教学楼

报到及住宿地点:东北师大附属实验学校东苑会馆(长春市博学路377号)。

2

乘车路线:从长春火车站西侧“太阳城”站乘160路公共汽车到“金屏街”站下车,前行右转,沿博学路西行500米左右即是;也可在火车站或高速公路客运站乘轻轨到“博学路华侨外院”站下车,往回走100米左右之后左转,沿博学路西行500米左右即是。从火车站乘出租车36-38元,从高速公路客运站乘出租车19-20元。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将本次培训的各项安排通知参培者本人。

2.各学员所在学校要安排好参培教师的工作,为教师参加培训创造条件,保证参培人员按时全程参加培训。

3.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培训费、住宿费、餐费由省里负责,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4. 联系人

教育厅师范处:潘飞,联系电话:0431-82760337 培训班联系人:吉林省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宋胜杰

联系电话:13844831982 东苑会馆总台:0431-86173800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班主任 培训 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12月9日印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