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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 10:25:4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 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根据市、县纪委关于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县纪委的统一部署,现就本单位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通过专项治理,肃风整纪,建章立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努力形成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长效机制,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1、严肃治理乡科级以下(含乡科级,下同)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反规定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公务用车或对所乘坐的公务用车进行豪华装修;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以接待用车名义购买超标车共领导干部使用;已退休的乡科领导干部占用单位公务用车等等问题。

2、严肃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红包”;单位和党员干部

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等问题。

3、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形式参与赌博或与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进行以娱乐为名、以钱为注的变相赌博活动;严禁以变相赌博方式送礼或敛财。

4、严禁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用公款支付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支付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色情或变相色情等低俗活动。

三、时间安排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1年3月起,至2011年12月结束,分动员部署和学习教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总结汇报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和学习教育阶段(2011年3月) 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传达贯彻市纪委《关于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文件,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发[1997]9号)、《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中纪发[2001]6号)、《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纪发[2007]7号)等相关内容。方法上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形式上采取学习文件与观

看典型案件警示教育资料相结合,力求提高学习教育的实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3月至2011年6月) 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填写《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并在机关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重点检查阶段(2011年6月至2011年10月) 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随时接受检查组的检查。 (四)总结汇报阶段(2011年10月至2011年12月) 认真总结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纪委。

四、政策与要求

1、凡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任何情形之一的,均应上报县纪委,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2、对个人主动上交的违纪款进行登记,并上缴弋阳县廉政专户。

3、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凡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项要求的,要记入廉政档案,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中 共 浬 田 乡 委 员 会

201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