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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文处理

【发文字号】川人社发[2017]50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7.12.08 【实施日期】2017.1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川人社发〔2017〕50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厅对2008年5月31日以前本厅(含原省人事厅、劳动保障厅等)制发、原宣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以及2008年6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现宣布继续有效的426件(含拟修改的16件),废止的84件,失效的287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中原规定了有效期的,原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延长;本厅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 / 2

3.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2月8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目录 (共426件) 序号 1 制定机关 省劳动局等部门 文号 川劳革〔1971〕86号 文件名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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