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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克孜勒苏柯尔克
孜自治州州长、副州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克政发[2013]51号
【发布部门】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03 【实施日期】2013.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州长、副州长工作
分工的通知
(克政发〔2013〕5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克州人民政府州长、副州长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一、州长帕尔哈提·吐尔地
全面负责克州人民政府的工作。主管监察、财政、人事、审计、机构编制等方面工作。
二、各副州长协助州长分管有关方面的工作 1 / 2
1、常务副州长许咸宜
负责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统计、税务、外事侨务、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州长分管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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