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经济法第十章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4 3:03:0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四编 经济法相关制度 —— 第十章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题 型 单选 *1 多选 *1.5 合计 12 1题 1题 2.5分 1题 1题 2.5分 14 2题 1题 2题 1题 5分 2.5分 13 15 1题 1题 2.5分 2题 1题 3.5分 16年教材变化:删除产权界定;增加“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本章内容框架

第一节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概述

一、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了解)

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

二、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授权,代表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地方国资委 如财政部(针对金融、邮政等)

三、国家出资企业 (一)基本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资本控股的公司 国有资本参股的公司

(二)功能界定与分类:商业类、公益类

一般 商业目标: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商业类 类 特殊 商业类 公益类 目标:其中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以及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为目标。(简称国安型) 目标: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必要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可由政府调控。 国有企业改革:分类改革(后面介绍)

四、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和考核★★ 1.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企业章程的规定,任免或建议任免下列人员:

国有独资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参股公司 向股东会、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

2.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股东代表 + 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规定如下:

公司性质 董事会 应当有 应当有,且不低于1/3, 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 选举方式 国有独资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它应当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可以有 可以有 股份有限公司

3.考核周期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以3年为考核期。(15年考查)

五、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一)一般规定

事项 主体 决定 合并、分立、解散、改制、申请破产; 增加或者减少注国有独资企业、 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国资委) 册资本; 国有独资公司 发行债券; 分配利润 上市, 国有独资企业由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进行重大投资, 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 转让重大财产, 进行大额捐赠 国有资本控股公前述所有事项 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决定 司、国有资本参股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公司 重要的 国有独资企业、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合并、分立、 解散、改制、 申请破产; 国有独资公司、 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所有国家出资企业 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企业改制 1.改制类型(理解)

①国有独资企业 → 国有独资公司; 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③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 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2.改制程序

一般情况 重要的 国有独资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或者 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

续表:涉及职工问题的处理

①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的,应当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涉及职工问题②企业实施改制时,必须向职工公布企业主要财务指标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结果。 ★★ ③企业改制时,对经确认的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等,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 ④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再继续留用的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对继续留用的职工不得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与关联方的交易

关联方是指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不得: ①无偿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 ★ ②不得以不公平的价格与关联方进行交易。 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 ②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③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或者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投资。 关联交易禁止 ①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协议; 其他关联交易 董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作出决议时,该交易涉及的董事不得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表决权排除 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主体: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表决:与关联方的交易,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四)资产评估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五)企业国有资产的转让

概将国家对企业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转移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念 不包括:按照国家规定无偿划转企业的国有资产 程序 ①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②转让全部或者转让部分企业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六)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1.分类改革 一般 商商业类 业类 特商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以及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国安型)——保持国主业处于充分竞争的行业或领域(充分竞争型) ——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 殊 有资本控股,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 自然垄断行业(自然垄断型)——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业为原则,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具体而类 言: 特商业①重要通信、交通、水利水电航电等基础设施领域:国有独资或控股,允许非国有企业通过特许经②重要水、森林、矿产资源: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 ③江河主干渠道、石油天然气主干管网、电网:网运分开、主辅分离,管网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殊 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建设与运营; 类 股,放开竞争性业务,允许非国有资本平等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