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说明及指南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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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

申报说明及指南

项目申报说明

“十二五”期间,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天津市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将面向国家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紧密衔接“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人口健康、现代农业、资源环境、城乡建设与交通等重点领域及其优先发展方向,坚持自主创新,攻克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加强技术集成应用和产业化示范,重点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形成一批市场竞争力强或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新产品、取得

一定的经济效益或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培养和形成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基地,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民生改善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支持重点

1.我市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项目,对于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和引领作用。

2. 成长快、竞争力强的企业申报的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或能够形成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重大创新产品开发项目。

3.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协同创新项目,对于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

4. 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产业目标明确的科技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

5. 能与国家发展战略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形成对接的项目。

二、不受理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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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符合项目指南的项目。

2. 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天津市各类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

3. 作为负责人同时申请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

4. 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有未经批准逾期一年以上结题项目的负责人申请的项目。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未按要求进行2013年年度计划项目检查的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5. 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

在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均可自由申报。申报单位填写申请书时一般应按法人单位填写,大学要填写到学院,中央驻津大型院所要填写到部、室,大型企业集团要填写到项目法人单位。

(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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