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6 1:16: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临床输血过程的质量管理监控及效果评价的制度与流程
一 、临床输血申请
1、经治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自体输血和血液治疗等,对患者实施临床输血治疗。
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直系亲属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液制剂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相关性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直系亲属的同意后,并在“临床输血治疗同意书”上双方全名签字,入病历永久保存备查。
3、输血前应检查感染性指标乙肝两对半、艾滋抗体、梅毒试验、丙肝抗体共八项。 4、对平诊患者择期手术者,应申报用血计划,在规定时间送达输血科,以便备血。 5、 输血申请单的填写
(1)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准确、清楚填写内容,不得缺项。
(2)用血者感染性指标检查结果填写用“阴性”、“阳性”或“阴性(-)”、“阳性(+)”表示。
(3) “临床输血申请单”必须由主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核准并全名签字。 6、患者1次用血或备血超过1600ml时,经治医生要履行报批手续。 7、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血浆:经治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开具处方至输血科,输血科见缴费处方后溶解血浆,溶解后通知临床科室取血。
*血小板、冷沉淀及其它特殊血液制剂:经治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开具处方;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送至输血科,由输血科负责与中心血站联系,血液送达输血科检验合格后,通知临床科室取血。
二、受血者血样的采集与送检 采集:
1、确定患者输血后,2名医护人员(至少有一名注册护士)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在病床旁核对患者有关信息后,采集血样。
2、采集血样时,如患者意识清楚可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区、床号、血型(已知红细胞ABO血型与RhD血型)等确认其身份;如患者意识不清时,通过询问患者的直系亲属或相关人员,确认其身份。护士在采集血标本及输血时,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识别患者的方法进行核对。所有患者除均要使用床头牌识别外清醒患者另外使用“反问式”的识别方法,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另外使用“腕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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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
3、申请输注红细胞制剂:将“临床输血申请单”号码标签(信息填写正确完整)分别贴在EDTA抗凝和有分离胶的一次性真空试管上(2管);申请输注血浆、血小板、冷沉淀等血液制剂:将“临床输血申请单”号码标签贴在EDTA抗凝的一次性真空试管上(1管)。 4、采集患者血样:成人每管3-5ml,儿童至少2-3ml,新生儿至少1.5ml。 5、采集患者血样后,采血医护人员必须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全名签字。 6、在采集血样时必须避免下列情况: ①防止血样溶血,有溶血时必须重新采集。 ②如患者正在输液,严禁从输液管中抽取血样。
③如患者需应用右旋糖酐或(和)白蛋白或(和)脂肪乳剂等药物治疗时,应在输注药物前采集血样备用。倘若输注后采集的血样,应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注明并及时告知输血科(血库)。
送检:由医护人员或经培训专门人员(简称标本运送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临床输血申请单”及时送交输血科(血库)。 三、血液制剂的领取
1、输血科根据输血申请单、受血者血样及交叉配血单进行配血且血液制剂经检验合格后通知临床用血科室取血。
2、临床科室接输血科(血库)通知后由1名护士或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简称取血者)携带取血箱与血液制剂领取单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3、取血者与发血者逐项核对血液交叉配血试验结果报告单(出库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制剂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发血。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拒领: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4、血液发出后一律不得退回。 四、血液制剂输注 1、输血开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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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2名护士(其中至少1名注册护士)核对血液交叉配血试验结果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制剂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取回的血液制剂应尽快给患者输注(30min内),不得自行储存 (a)输注前将血液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b)所有血液制剂内不得加入任何药物。
(3)应告知患者或(和)亲属一旦出现寒战、颜面潮热、呼吸短促或烦躁不安等症状,立即通知医务人员。
(4)发热患者需要输血时应将体温降至38℃以下方能实施。 2、输血时
(1)输血时再次核对以下内容
(a)由2名医护人员携带病例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急诊号/住院号、科室、病区、床号、血型、等,确认与血液交叉配血试验结果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制剂袋血型与编码、有效期,无误后全名签字。
(b)倘若患者意识清楚时,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年龄、或其他相关内容;倘若患者意识不清,请直系亲属或相关人员说明患者的身份,再次确认后方可进行输血操作。 (2)应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输血前后应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4)连续输注不同献血者的血液制剂(尤其是红细胞制剂)时,前一袋血液制剂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液制剂继续输注。
(5)血液从输血科取出后室温下放置不得超过30分钟,不得加温,输血并不是慢输总是安全的。红细胞悬液每袋开始输注到结束不得超过2个小时。输血前将血袋内成分轻轻摇匀避免剧烈振荡输血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输入的血液内不得加入任何其他药物如酸性或碱性药物、高渗或低渗溶液以防血液凝集或溶解。输血时要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输血开始前15min要慢(2ml/min)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倘若无不良反应,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患者症状与体征。 (6)输血过程中的监测和记录
医护人员应在输血开始前、输血开始时、输血后15min以及输血过程中每30min1次、输血结束时、输血结束后每30min1次连续2次对患者一般表现、脉搏、血压、呼吸频率、液体出入量等进行监测记录,并需记录输注血液制剂种类和数量。倘若怀疑输血不良反应与相关性疾病需及时处理并详细记录。记录结果随病历永久保存备查。 3、输血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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