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2014证券交易重点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2 13:16:3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一章 证券交易概述 知识点101(P1-3):证券交易的概念及原则。 证券交易是指已发行的证券在证券市场上买卖的活动。(□证券发行与交易的相互关系在基础复习中已有)。 □证券交易的三特征:证券的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特征互相联系(不包括期限性)。证券之所以能够流动,是因为它可能带来一定得收益。

新中国证券交易市场的建立始于1986年。1988年我国开放了国库券转让市场。1990年12月19日和1991年7月3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先后正式开业。1992年B股在上交所上市。1999年7月1日,《证券法》开始实施。2005年4月启动股权分置试点改革。2006年1月1日,新修订《证券法》开始实施。 □证券交易遵循三公原则:

1、公开原则。信息公开,其核心要求是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确定。

2、公平原则。□(公平与公正的区别)指参与交易的各方获得平等的机会。交易主体的资金数量、交易能力可能不同,但不能因此而给予不公平的待遇或歧视。 3、公正原则。指公正地对待交易的参与各方。(注意同公平原则的区别,公正原则一般会有公正两字,公平原则一般有公平或平等的字眼) 知识点102(P3-6):证券交易的种类及方式。

□按照证券交易对象的品种划分,证券交易包括(具体内容包含在基础学习中): 1、股票交易。

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称为上市交易;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常见形式是柜台交易。 2、债券交易。 3、基金交易。

4、金融衍生工具交易。

括:权证交易、金融期货交易、金融期权交易、可转换债券交易等。

□根据交易合约的签订与实际交割之间的关系,证券交易方式有现货交易、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其他有回购交易和信用交易。

1、现货交易。现款买现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2、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

3、回购交易。具有短期融资的属性。

4、信用交易。是投资者通过交付保证金取得经纪商信用而进行的交易。主要特征是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资金或证券有一部分是从经纪商借入的。我国过去禁止信用交易,但现在可以合法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知识点103(P7-12):证券交易参与人。 自然人 法人

1、证券投资者。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基本途径:一是直接自行买卖。如柜台市场与对方直接交易。二是经纪商代理。□(可出成多选题)我国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一般的境外投资者可以投资B股;□(可出多选题)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则可以在批准额度内交易除B股以外的其他品种。

2、证券公司。□证券公司设立条件:(1)公司章程;(2)主要股东3年无违法,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3)高管任职资格,从业人员从业资格;4有完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5合格经营场所 业务设施;6法律法规的规定 □(必考题)证券公司七大业务:

(1)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有关的财务顾问

(2)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

前三项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0万元;后四大业务一项的为1亿元;后四大业务2项以上的为5亿元。为实缴资本。可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和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调整(向上)。只多不少

3、证券交易所。□作用在于:一是,为证券提供交易条件;二是,提供公开、公平、充分的价格竞争,以发现合理的交易价格;三是,实施公开、公正和及时的信息披露;四是提供安全 便利迅捷的交易与服务。□分证券交易所和其他交易所: (1)证券交易所。□又称“场内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其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其本身不持有证券,也不进行证券的买卖,不能决定证券交易的价格。□证券交易所的职能有:①提供场所和设施;②制定业务规则;③接受安排证券上市;④组织监督证券交

易;⑤对会员进行监管;⑥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⑦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⑧公布市场信息。(除第七项外,答案一目了然)。

□证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的事项有:①以营利为目的的业务;②新闻出版业;③发布对证券价格进行预测的文字和资料;④为他人提供担保等。

我国证交所采用会员制,设会员大会、理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理事会是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理事会下面可设其他专门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设总经理,由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任免。

(2)其他交易所。证券交易所以外的证券交易市场,包括分散的柜台市场和一些集中性市场。柜台交易又称店头市场,交易是一对一的方式,转让价格一般由证券公司依据投资者的接受程度报出。其他交易所,也有一些集中性交易市场。如银行间债券市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也属于其他交易场所

4、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和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其设立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其职能:①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②证券存管与过户;③证券持有者名册登记;④上市证券的清算与交收;⑤受托派发证券权益;⑥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等。□其他业务 需采取以下措施保证业务正常进行:一是风险防范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二是技术系统和规范;三是风险评估体系;四是数据备份及紧急应变程序。我国设立了证券结算风险基金,防范证券结算风险,它是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收入、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由证券公司按证券交易业务量的一定比例缴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公司是我国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分为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 知识点104(P12-15):证券交易程序。

采用电子化形式,□基本过程包括:开户、委托、成交与结算。

1、开户。包括开立证券账户和开立资金账户。我国投资者开立实名账户。第一步是要向中国结算公司申请开立证券账户(股东代码卡)。自然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由开户代理机构(证券公司营业部柜台)受理;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机构(特殊机构投资者)由中国结算公司受理。□根据投资者类型区分: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证券账户;根据投资品种区分:A股和B股证券账户。

开立证券账户后,投资者还不能直接买卖证券,还必须开立资金账户(交易账户)。我国实行第三方存管制度。 2、委托。投资者买卖证券不能直接进入交易所办理,必须通过证券交易所得会员(证券公司)来进行。投资者下达买卖的指令称为“委托”, □根据委托订单的数量,分: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根据买卖证券的方向,分: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根据委托价格限制,分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根据委托时效限制,分:当日委托、当周委托、无期限委托和开市委托、收市委托等。

经纪商将投资者委托指令的内容传送到证券交易所进行撮合,称为委托的执行,“申报”或报盘 □证券交易所接受报价的方式主要有:口头报价、书面报价和电脑报价。目前,我国采用电脑报价方式。 3、成交。符合成交条件的予以成交,不符合的继续等待成交,超过委托时效的订单失效。

□成交价格方面,一种是买卖双方直接竞价形成交易价格;另一种是交易商报价,投资者选择是否接受报价。 订单匹配原则方面,优先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原则、数量优先、客户优先、做市商优先和经纪商优先原则等,其中,普遍使用价格优先原则所为第一优先原则。我国采用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原则。

4、结算。清算包括资金清算和证券清算。清算与交收是证券结算的两个方面。对于记名证券,完成清算交收还有一个登记过户环节,然后证券交易过程才结束。 知识点105(P16-17):证券交易机制。 □证券交易机制的目标主要有:

1、流动性。□证券市场流动性包括:成交速度和成交价格。投资者能以合理的价格迅速成交则流动性好,单纯是成交速度快,并不能完全表示流动性好。

2、稳定性。指证券价格的波动程度。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可以用市场指数的风险度来衡量。由于各种信息是影响证券价格的主要因素,因此,提高市场透明度是加强证券市场稳定性的重要措施。

3、有效性。□包含两方面:一是证券市场的高效率;二是证券市场的低成本。高效率包含:证券市场的信息效率和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低成本包含: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证券交易机制种类从交易时间的连续特点划分,有:

1、定期交易系统。成交的时点是不连续的,一段时间内的委托订单在某一约定的时刻加以匹配。□特点有:第一,批量指令可以提供价格的稳定性;第二,指令执行和结算的成本相对比较低。

2、连续交易系统。并非意味着交易一定是连续的,而是指在营业时间里订单匹配可以连续不断地进行,投资者指令只要符合成交条件就可以立即成交。□特点有:第一,为投资者提供了交易的及时性;第二,交易过程中可以提供更多的市场价格信息。

□从交易价格的决定特点划分,有:

1、指令驱动系统。是一种竞价市场,也称为“订单驱动市场”,证券交易价格由市场上买方订单和卖方订单共同驱动。□特点有:第一,证券交易价格由买卖的力量直接决定;第二,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对手是其他投资者。 2、报价驱动系统。是一种连续交易商市场,或称“做市商市场”,做市商给出双向报价,投资者之间并不直接成交,而是从做市商手中买卖证券。做市商收入来源是买卖证券的差价。□特点有:第一,证券成交价格的形成由做市商决定;第二,投资者以做市商为对手,与其他投资者不发生直接关系。 知识点106(P18-22):会员制度。

□我国,证交所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别会员。普通会员是境内证券公司;特别会员是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华代表处。

1、会员资格。□(可出多选题)证券交易所从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承担风险和责任的资格及能力、组织机构、人员素质等方面规定入会条件。□主要有:(1)合格的证券公司;(2)良好的信誉、业绩和合格的资本;(3)合格的组织机构和业务人员;(4)承认证券交易所章程和业务规则,按规定缴纳各项会员经费。(5)证交所的其他条件合格者向交易所提出申请,经交易所理事会批准后,可成为会员。 2、会员权利与义务。□会员权利有:(1)参加会员大会;(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3)提议权和表决权;(4)参加证券交易,享受交易所服务;(5)监督权;(6)按规定转让交易席位等。□上交所会员义务有:(1)派遣合格代表入场从事证券交易活动(深证无此项规定);(2)按规定缴纳各项经费并提信息资料;(其他答案一目了然)。 3、会员资格的申请与审批。证券公司申请,证交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接纳 颁发资格证者书 予以公告

4、日常管理。□会员应设会员代表(由高级管理人员担任)1名,应设会员业务联络人1-4名,根据授权代位履行会员代表职责:(内容很多,若涉及就选ABCD)。定期报告义务:每月前7个工作日内报送上月统计报表及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上年度年报、交易系统运行报告等。

5、监督检查和处分。交易所对会员的交易行为实行实时监控,重点是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采用现场和非现场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问题会员采取措施包括:(1)口头警示;(2)书面警示;(3)要求整改:(4)约见谈话;(5)专项调查;(6)暂停受理或办理相关业务;(7)提请中国证监会处理。会员应积极配合。

□会员违反业务规则,采用纪律处分措施:(1)在会员范围内通报批评;(2)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谴责;(3)暂停或限制交易;(4)取消交易权限;(5)取消会员资格。会员受3、4、5项严厉措施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在其营业场所公示。□会员高级管理人员负有责任的,个人受处分措施:(1)在会员范围内通报批评;(2)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谴责。(前面1、2项)。

6、特别会员的管理。□驻华代表处申请成为特别会员条件是:依法设立且满1年,1年内无违规;(其他答案一目了然)。□特别会员的权利有:(1)列席会员大会;(2)建议权;(3)接受服务权。其义务:缴费;(其他一目了然)。

知识点107(P22-25):交易席位和交易单元。

交易席位是在交易大厅内进行交易的固定位置,其实质还包括了交易资格的含义,即取得了交易席位后才能从事交易业务,是会员享有交易权限的基础。 □根据席位的报盘方式,分为:

1、有形席位。交易员(红马甲)报盘。

2、无形席位。电脑报盘。□缩短了申报时间与成交回报时间,减去了人工报盘环节,从而降低了申报的差错。 □根据席位经营的证券品种不同,分为:

1、普通席位。又称A股席位,可从事A股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的买卖。 2、专用席位(09年调整了内容)。包括只能从事B股买卖的B股席位,以及其他具有专门用途的席位,如只能从事债券买卖的债券专用席位、经批准基金管理公司向证券公司租用的A股席位等。 □根据席位使用的业务种类不同,分为: 1、代理席位。经纪业务的。 2、自营席位。自营业务的。

□取得普通席位的条件有:一是,具有会员资格;二是,缴纳席位费。境内证券公司要取得B股席位,必须取得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经营许可证;境外机构要取得B股席位,必须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外资股业务资格证书。经批准的商业银行可向交易所申请专门用于卖出证券公司质押股票的专用席位;保险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可申请取得专用席位;基金管理公司可申请转让向证券公司租用的A股席位。

除交易所批准外,会员的席位只能由会员自己使用。席位不得退回,但经批准可以转让 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内。□(可出成多选题)会员因公司更名、营业部迁址、更换席位使用单位等原因,需变更席位名称的,可申请。 交易单元是取得席位后申请设立的、参与证券交易与接受服务的基本业务单位。会员除了要申请相应席位外,还要申请交易单元才能成为交易参与人。交易单元是交易权限的技术载体。

一个会员在深交所可根据业务申请设立1个或1个以上的交易单元。□其业务权限包括:(1)证券品种或特定品种的交易;(2)大宗交易;(3)协议转让;(4)ETF、LOF及非上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与赎回;(5)融资融券交易;(6)特定证券的主交易商报价(三板交易);其他等。□交易所可为交易单元提供如下服务(1)申报指令;(2)获取交易回报;(3)获取交易信息及新闻公告;(4)接入和访问交易所交易系统;(5)获取其他服务权限。

会员通过网关与交易所交易系统连接,可通过多个网关进行一个交易单元的交易申报,也可以通过一个网关进行多个交易单元的交易申报,但不得通过其他会员的网关进行交易申报。会员应缴纳交易单元的使用费、流速费、流量费等费用。

第二章 证券经纪业务

知识点201(P26-28):证券经纪业务介绍

证券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通过证券营业部,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业务。证券公司不赚取买卖差价,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证券经纪业务可分为:柜台代理买卖和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两种,主要是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

□证券经纪业务中,包含四要素:委托人、证券经纪商、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对象。证券经纪商即券商(证券公司),是接受客户委托、代客买卖证券并以此收取佣金的中间人,与客户是委托代理关系。券商必须遵照客户的委托指令进行证券买卖,并尽可能以最有利的价格使委托指令得以执行,但并不承担交易中的价格风险。

□(可出多选题)由于证券交易方式的特殊性、交易规则的严密性和操作程序的复杂性,决定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交易所买卖证券,而只能通过经纪商进入。□经纪商的作用表现在:第一,充当证券买卖的媒介;第二,提供信息服务。

□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

1、业务对象的广泛性。其业务对象还具有价格变动性特点。 2、证券经纪商的中介性。

3、客户指令的权威性。经纪商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人指定的证券、数量、价格和有效时间买卖证券,不能擅自改变委托人的意愿。无故违反委托人的指示使委托人遭受损失,经纪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客户资料的保密性。□保密资料包括:(只要是客户信息都是)。 知识点202(P28-32):经纪关系的确立。 投资者首先要开立证券账户(股东代码卡)。□建立特定的经纪关系过程包括:

1、证券经纪商向客户讲解有关业务规则、协议内容和揭示风险,并请客户签署《风险揭示

书》和《客户须知》;这一环节起投资者教育的作用。

2、客户与经纪商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与其指定存管银行、证券经纪商签订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简称三方存管);《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基本法律文书。

3、客户在证券营业外部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客户开立资金账户须本人到证券营业部柜

台办理,□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统称密码,注意书中无通讯密码)

目前按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

立户管理。2007年已全面实施第三方存管。□变化主要体现在:

1、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只能存放在指定的存管银行。 2、指定的存管银行须为每个客户建立管理账户。 3、客户、证券公司和存管银行签订合同。

4、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取全部通过指定的存管银行办理。 5、指定银行保证客户随时能查询。

可见,三方存管从制度上保证客户资金安全、维护投资者利益、控制证券行业风险、维护

市场稳定的全新管理制度。 知识点203(P32-36):委托人和经纪商的权利义务。

经纪关系的建立只是确立了客户与证券经纪商之间的代理关系,而并没有形成实质上的委托关系。当客户办理了

具体的委托手续,包括柜台委托或自助委托(包括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及证券经纪商受理委托,则客户和证券经纪商之间就建立了委托关系。证券交易中的委托单,性质上就相当于委托合同,委托关系变现为:客户是授权人、委托人,证券经纪商是代理人、受托人。 □1、委托人的权利。(答案一目了然)。 □2、委托人的义务。(1)认真阅读《风险揭示书》等;(2)接受交易结果,履行交割清算义务;其他答案一目了然。

□3、证券经纪商的权利。拒绝接受不符合规定的委托要求,其他一目了然。

□4、证券经纪商的义务。主要体现为委托人服务和公平买卖的原则。比如,坚持信誉为本,客户至上;客户优先,委托优先;为客户负责,但不代替客户进行决策;公平交易,不得以非正当手段牟取私利。□具有包括:(1)坚持了解客户原则;(2)不接受全权委托;其他一目了然。 知识点204(P36-47):委托买卖。

委托指令是客户要求证券经纪商代理买卖证券的指示。内容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等。□证券名称的方法有全称、简称和代码三种。□买卖证券的数量分为: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整数委托是1手或1手的整数倍。目前我国只在卖出证券时才有零数委托。

表2-2(P38)中记住买卖股票、基金、权证均为1手的整数倍买入,零数部分应一次性申报卖出;买入债券,上海是1手的整数倍,深圳是10张的整数倍(债权的1手=10张,1张=100面值债券),零数部分应一次性申报卖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上海是100手整数倍,深圳是10张;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上海是1000手整数倍(深圳无买断式回购交易)。

表2-3(P38)中,股票、基金、权证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00万股或份,债券交易和债券质押式回购不超过1万手(10万张),债券买断式回购不超过5万手。 □ 委托价格分为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

1、市价委托。是客户指令要求按当时的市场价格买进或卖出证券。□优点是:没有价格上的限制,执行指令容易,成交迅速且成交率高。缺点是:只有在委托执行后才知道实际的执行价格。

2、限价委托。是客户指令要求按限定的价格或比限定价格更有利的价格(以限价或低于限价买进证券,以限价或高于限价卖出证券)买卖证券。□限价委托的优点:证券可以客户预期的价格或更有利的价格成交。缺点是:市价与限价一致时才有可能成交,成交速度慢(同价同时,市价委托优先限价委托成交),有时甚至无法成交。 □上交所接受下列市价申报(不要选入深圳的项目):

1、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最优5个价位内逐次最优价格成交,最优5个价位成交完成后剩余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2、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最优5个价位成交完成后剩余未成交部分自动转成限价申报。 市价申报只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 □深交所接受下列市价申报:

1、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对手方最优一档价格 2、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本方最优一档价格

3、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无转限价);

4、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对手方所有档价格成交,如还有剩余,剩余部分自动撤销。

5、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对手方所有档价格成交,要么全部成交,若有剩余则全部都不成交,做自动撤销。 计价单位:股票:每股价格;基金:每份基金价格;权证:每份权证价格;债券: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债券质押式回购: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债券买断式回购:每百元面值债券的到期购回价格。

□债券交易有两种:全价交易: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成交,和净价交易:以不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成交。我国过去交易所债券采用全价交易,2002年后采用净价交易。

□应计利息额=债券面值*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息。债券交易计息原则是算头不算尾,即起息日当天计息,到期日当天不计息。

例如:债券面值100,票面利率5%,起息日8月5日,交易日是12月18日,则计息天数为136天,计息额=100*5%*136/365=1.86。

申报价格最小单位:A股、债券交易和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为0.01元,基金、权证为0.001元,上海B股为0.001美元,深圳B股为0.01港元,债券质押式回购上海为0.005元,深证为0.01元。

□委托指令有效期分为当日有效与约定日有效(从约定时起到约定日期均有效)两种。我国现为当日有效。 □委托指令形式有柜台委托和非柜台委托两大类,非柜台委托主要有电话委托、传真委托和函电委托、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