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2014证券交易重点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 15:05:3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期内,基金不受理赎回。

□申购费率采用外扣法,申购份额保留到整数位,零碎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投资者资金账户。

例如:某投资场内投资1万元申购,申购费率为1.50%,当日份额净值为1.0250。则:净申购金额=10000/(1+1.5%)=9852.22;申购手续费=10000-9852.22=147.78;申购份额=9852.22/1.0250=9611.92份;实际净申购金额=9611*1.0250=9851.28;退款额=10000-9851.28-147.78=0.94。

T日申报基金申购、赎回,T+2日起,申购份额可用,T+N日(N为合同约定赎回资金交收周期,2≤N≤6) 上市开放式基金在交易所交易规则同封闭式基金。 知识点311(P130-131):ETF基金的认购、交易、赎回等

ETF基金管理人可采用网上和网下两种方式发售基金份额。网上发售时投资者以组合证券认购基金份额也可以现金认购基金份额。□投资者有两种方式参与ETF的投资:一是进行申购和赎回;二是直接从事买卖交易(所需账户同前)。

申购是以一揽子股票(组合证券)和少量现金(代替现金)换取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赎回是以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换取一揽子股票和少量现金。 □应遵守以下规定:

1、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赎回; 2、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赎回,但不得卖出。

3、当日赎回的证券,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用于申购基金份额。 4、当日买入的证券,同日可以用于申购基金份额。 知识点312(P131-133):权证的交易与行权。

权证交易需A股账户,单笔申报为100份的整数倍,不得超过100万份,最小变动单位0.001元。当日买进的当日可以卖出。

□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当日涨幅*1.25*行权比例(跌幅同理)

例如:A公司权证某日收盘价4元,股票收盘价是16元,行权比例1。次日A股涨跌幅10%以内,但权证次日可涨跌1.25*1.6*1=2元,涨幅比例高达2/4=50%。

标的证券停/复牌的,权证相应停/复牌;已上市交易的权证,合格机构可创设同种权证;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但可以行权。

权证行权采用现金方式结算的,按行权价格与行权日标的证券结算价格及行权费用之差价,收取现金。其中,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为行权日前10个交易日标的证券每日收盘价的平均数。发行人在权证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自动支付现金差价,持有人无须申报指令。

证券给付方式结算的权证行权时,标的股票过户费为股票过户面额的0.5‰ 知识点313(P133-134):可转换债券

可转债转股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单位为手,1手为1000元面额。可转换债券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方可转股,可转债的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转换公式为:可转债转股数=转债手数*1000/当次初始转股价格。即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但非交易过户的下个交易日才能转股,当日转换的股票要下一个交易日卖出。 知识点314(P135-142):代办股份转让。

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转让服务业务。业务中提供股份转让的证券公司是主办券商。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法对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进行管理。

□现在进入代办系统的股票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原STAQ、NET系统挂牌的公司和退市公司;二是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的挂牌公司。

□主办券商业务可以分为主办业务和代办业务(1分题,注意不要将代办业务选项选入主办业务中去)。 1、主办业务包括:(1)辅导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挂牌事宜(3)发布分析报告,公司定期报告后10工作日发布,重大事项决议后5个工作日发布(4)指导督促公司信息披露(5)对业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和报告协会(6)协助协会调查 2、代办业务包括:(1)开立账户。(不要选入主办业务)(2)公司股权确认事宜(不要选入主办业务)(3)接受投资者办理业务(4)根据协会或相关主办券商的要求,协助调查指定事项(一定要有“相关主办券商”一词)。 □证券公司从事代办业务须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应答到要求:(1)最近年度净资产不低于8亿,净资本不低于5亿(2)2年不存在违法(3)20家以上的营业部;(其他答案一目了然)。

股份转让公司应当且只能委托1家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实行每周5次的

转让方式(一天进行一笔收盘集合竞价):(1)信息披露规范(参照上市公司标准)(2)股东权益为正值或净利润为正值(3)最近年报未被出具否定意见。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实行每周3次的转让(周1、3、5)(年末后4个月内出年报)。不主动指定主办券商或不履行基本信息披露的公司,每周1次的转让(周5)。交易时间等规则同A股,但涨跌幅为5%,且一天只实行1次收盘集合竞价。

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公司进行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其特点: 1、挂牌公司属性不同。试点公司是非上市公司。

2、转让方式不同。其他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进行集中交易方式;试点公司是协议转让。 3、信息披露标准不同。试点公司信息披露标准低于上市公司标准。 4、结算方式不同。试点公司采用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的结算方式。

股份报价转让试点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投资者须开立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账户,投资者委托分为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成交一旦确认,不得撤销或违约),每笔委托数量应为3万股以上。 □试点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的,终止股份挂牌报价:(1)公司破产(2)公开上市(3)北京市政府部门批准其终止挂牌

知识点315(P142-144):期货交易的中间介绍业务。

我国规定,证券公司不能直接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买卖,但可以从事期货交易的中间介绍业务,可称其为介绍经纪商(IB)。介绍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证券公司申请IB业务,应符合:(1)申请日前6个月风险控制指标达标(2)三方存管制度(3)全资拥有或控股一家期货公司,或与一家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且该期货公司具有交易所会员资格、2个月内的风险监管指标达标(4)公司总部5名以上、营业部2名以上具有期货从业资格的业务人员;(其他答案一目了然)。 □证券公司从事IB业务,提供以下服务:(1)协助办理开户手续。(2)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证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证券公司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或网站公开信息:(1)受托从事的介绍业务范围(2)从事业务的人员名单和照片;(其他答案一目了然)。

证券公司不得代客户下达交易指令,不得利用客户的交易编码、资金账号或结算账户进行期货交易,不得代客户接受、保管或修改交易密码。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提供融资或担保。

第四章 特别交易事项及其监管

知识点401(P145-150):大宗交易。

我国规定,如果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一定数额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上海,符合以下条件,采用大宗交易(与深圳对比记忆):(1)A股单笔不低于5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可记忆成,平均6块钱一股)。(2)B股单笔50万股或金额不低于30万美金。(3)基金300万份或金额300万元。(4)国债及债券回购1万手或1000万。(5)其他债券1000手或100万。(记忆方法:公司债100万,股票基金是300万,国债1000万)

上海,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30.每个交易日15:00-15:30对成交申报进行成交确认。申报包括意向申报(当被其他参与者接受时,申报方应当至少与一个参与者进行成交申报)和成交申报。无涨跌幅限制证券大宗交易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大宗交易不纳入证券交易所即时行情和指数计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结束后计入当日该证券成交总量。

(09年新增内容)2009年,深证启动总额和协议平台取代原有大宗交易系统。□通过该协议平台可进行:(1)权益类证券,包括A股、B股、基金等(2)债券类(3)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交易。 □深圳,符合以下条件,采用大宗交易:(1)A股单笔同上海。(2)B股单笔5万股或金额不低于30万港元。(3)基金同上海。(4)债券、债券质押回购5000张(500手)或50万。(5)多只A股500万且单只20万股(相当于100万元以上)(6)多只基金500万且单只100万(7)多只债券500万且单只1.5万张(相当150万)。 协议平台按不同业务分别确认成交:(1)权益类、债券(除公司债外),成交确认时间按为15:00-15:30。(2)公司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成交确认时间为9:15-11:30、13:00-15:30。 知识点402(P150-157):特别处理、交易事项。

证券的回转交易是买入的证券在交收前全部或部分卖出(使交收前再度进行交易成为可能)。我国,债券和权证实行当日回转交易;B股实行次一交易日回转交易。深圳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份额协议交易也实行当日

回转交易。

“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股票冠以“*ST”,日涨跌幅5%。□需出现以下情形:(1)2年连续亏损或追溯后导致2年亏损;(其他答案一目了然)。 其他特别处理冠以“ST”,特别处理不是对上市公司的处罚,只是对目前状况的一种揭示,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须出现以下情形(不要同*ST搞混):(1)最近1年股东权益为负或年报被出具否定意见。(2)*ST后可撤销风险警示,但最近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3)受灾3个月内无法恢复。(4)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5)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

□中小板出现下列情形,实行退市风险警示:(1)最近1个年度股东权益为负或年报被出具否定意见(2)最近1年对外担保超1亿且占净资产值的100%以上(3)最近1年违规为关联方提供资金超过2000万或站净资产值的50%以上。(5)受到公开谴责后,2年内再次受到谴责(6)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7)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 (中小板之后内容不管)

上交所收盘价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1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深证以最后3分钟集合竞价结果作为当日收盘价。

对于开市停牌申报:证券开市停牌的,停牌前的申报参加当日该证券复牌后的交易;停牌期间,可继续申报,也可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

□除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例如:某公司10元派发现金红利1.50,同时按10配5的比例配股,配股价6.40,若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为11.05,则除权报价=(11.05-0.15+6.40*0.5)/1.5=9.40。

在权证业务中,标的证券除权除息的,权证的行权价格、行权比例作相应调整。标的

证券出息的,行权比例不变,行权价格调整。

异常情况的,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或技术性停牌。比如,无法申报的交易席位数

量超过总数10%,或行情中断营业部数量超过总数10%的,可以实行临时停市。交易所主机在停市期间继续接受申报,恢复后实行集合竞价。

知识点403(P158-159):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上交所2007年开发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主要进行固定收益证券(债券)的交易,包括交易商之间的交易和交易商与客户之间的交易两种。

□交易商有两种:第一,交易商,是特殊机构投资者。第二,一级交易商,是持续提供双边报价及对询价提供成交报价的交易商(类似做市商)。一级交易商进行连续双边报价,每个交易日双边报价中断时间累计不超过60分钟,双边报价应是确定报价,其价差小于10个基点,单笔报价数量不得低于5000手。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4:00。交易采用报价交易和询价交易两种方式。报价交易中可以匿名,询价中必须实名方式申报。 知识点404(P160-162):交易信息。

□(可改成多选题)交易所每日都要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证券指数、证券交易公开信息。还要编制:日报表(当日不发布)、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及时公布。

虚拟开盘参考价、虚拟匹配量都是集合竞价时当时时点立即执行的价格和量。 □(可改成多选题)交易所编制综合指数、成分指数和分类指数。

□对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公布交易金额最大的5家营业部的信息:(1)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度偏离值(=单只股票涨跌幅-对应分类指数涨跌幅)超过7%的前三只股票。(2)日价格振幅(=(当日最高价-最低价)/当日最低价(不是昨日收盘价))超过15%的前三只股票。(3)日换手率超过20%的前三只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和基金、增发上市的股票、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在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直接公布交易金额最大5家营业部信息。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公布交易金额最大5家营业部信息:(1)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涨跌幅度偏离值累计达到正负20%。(2)ST类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涨跌幅度偏离值累计达到正负15%.(3)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且3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20%。对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三种情况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上交所对违规交易的证券实施特别停牌,□公布信息:(1)成交金额最大的5价营业部名称和买入、卖出数量和金额。(2)股份统计信息。

证券交易公开信息涉及机构的,公布名称为“机构专用”。

知识点405(P163-164):交易行为监督。

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上交所重点监控:(答案一目了然)。 □对于情节严重的异常交易行为,交易所采取措施:(1)口头或书面警示(2)约见谈话(3)要求相关投资者提交书面承诺(4)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5)申请证监会冻结相关证券账户或资金账户(6)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对(4)项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

□限制证券账户的措施:限制买入指定证券或全部交易品种(但允许卖出);限制卖出(但允许买入);限制买卖。

知识点406(P165-16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投资者应当委托境内商业银行(1个)作为托管人托管资产,委托境内证券公司(可分别在上海和深圳委托3个)办理境内的证券交易活动。中国证监会对合格投资者实施监督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合格投资者实施外汇管理。

境外投资者的境内投资应遵循:(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一家上市股票不超过总股份的10%;(2)所有境外投资者持一家上市股票总和不超过总股份的20%。但战略投资的持股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上海所有合格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挂牌交易A股数额达到总股本的16%及其后每增加2%时,要公开该持股信息。若比例超出,5个交易日减持到以下。

第五章 证券自营业务

知识点501(167-169):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不要少了依法筹集)资金,用自己名义开设的自营账户买卖证券的行为□:

1、从事证券自营业务要经证监会批准,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亿,净资本5000万。 2、证券公司以盈利为目的、为自己买卖证券、通过买卖价差获利的一种经营行为。 3、使用自有或依法筹集的资金。

4、必须在自己名义开设的账户中进行,只能买证监会认可的有价证券。□一类是公开发行的证券。这是主要对象。二类是认可的其他证券。主要是非上市证券,通过银行间市场(债券)和证券公司的柜台实现。三类,在证券承销过程中发生的自营买入。

□柜台自营买卖比较分散,交易品种较单一,一般仅为非上市的债券,交易量较小,交

易手续简单,费时少。

□证券自营与经纪业务根本区别是证券公司为盈利而自己买卖证券。具体表现在:(1)

决策的自主性,包括:交易行为的自主性;选择交易方式的自主性;选择交易品种、价格的自主性。(2)交易的风险性;证券交易的风险性决定了自营的风险性。(3)收益的不确定性。自营买卖收益主要来源于低买高卖的价差。 知识点502(169-174):自营业务的管理。

证券公司应建立完备的自营业务管理制度、投资决策机制、操作流程和风险监控体系,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从事自营业务。

建立相对集中、权责统一的投资决策与授权机制。原则上按“董事会—投资决策机构—自营业务部门”的三级体制设立。董事会是自营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确定自营业务规模、可承受的风险限额等。投资决策机构是自营投资运作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资产配置策略、投资事项和投资品种等。自营业务部门为执行机构。自营业务中涉及自营规模、风险限额、资产配置、业务授权等重大决策应集体决策并存档。 自营业务运作管理重点主要有:(1)自营业务必须通过专用的自营席位,严禁将自营账户借他人使用,严禁使用他人名义和非自营席位变相自营、账外自营;自营业务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自营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自营账户中提取现金。(2)自营总规模控制,资产配置比例控制,项目集中度控制和单个项目规模控制等原则。自营业务从证券池内选择投资,建立止盈止损机制。(其他答案一目了然) □自营风险主要有: 1、合规风险。

2、市场风险。指市场波动造成自营亏损的风险。这是自营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 3、经营风险(不要同管理风险搞混)。指由于决策失误、内控不善等导致的风险。 合规风险防范:规定,(1)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衍生品合计额不超过净资本的100%;(2)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合计额不超过500%;(3)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超过30%;(4)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超过5%(包销导致的 除外)。计算自营规模时,按成本价与公允价值孰高原则计算。

内部控制:(答案一目了然)。

信息报告:□自营报告的内容包括:(1)自营业务账户、席位(2)涉及的重大决策。(3)自营风险监控报告。 知识点503(174-177):禁止内幕交易和禁止操纵市场(内容同基础中的内容)。 □操纵市场行为包括(1分多选题)(选项中有交易价格和数量):

1、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信息优势,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数量;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 4、其他手段。

□内幕交易行为主体包括:

1、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 3、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高管人员

4、由于所任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5、证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 6、发行服务机构有关人员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重大事项都是):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

过该资产的30%;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经理发生变动。

内幕交易行为主体知悉内幕信息,且从事有价证券交易或其他有偿转让行为,或者泄露内幕

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等。

其他禁止的行为:

1、假借他人名义或以个人名义进行自营 2、委托他人代为买卖证券

3、违规购买本公司利害关系人发行的证券 4、自营账户借给他人

5、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混合操作

知识点503(178-182):自营业务监管和法律责任

2008年《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自营账户应开户之日起3个交易日报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每月(次月5日前报送)、每半年(30日内)、每年(30日内)报送自营业务情况。自营原始资料保存20年。□加强自律管理:(答案一目了然)。 法律责任:(建议内幕信息和操纵市场外,均放弃) □证券法规定:“操纵市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300万元的罚款。单位操纵市场的,对直接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60万元的罚款。

□证券法规定:内幕交易的,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5

倍罚款;没有或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60万元的罚款。单位的,直接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3-30万元罚款。

第六章 资产管理业务

知识点601(P183-186):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是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的行为。□包括3种:

1、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特点是(1)证券公司与客户必须是一对一;(2)具体投资方向在合同中约定;(3)必须在单一客户的专用证券账户中经营运作。

2、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分为: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固定收益品种,权益类的不超过资产净值的20%),和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受上述投资范围限制)。□特点是:(1)集合性,即公司与客户是一对多。(2)投资范围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3)客户资产必须进行托管。(4)通过专门账户投资运作。(5)较严格的信息披露。

3、为客户特定目的办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针对客户的特殊要求,设定特定投资目标,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特点是:(1)综合性,即公司与客户可以是一对一,也可是一对多。既可采取定向方式,也可采取集合方式。(2)特定性,要设定特定的投资目标。(3)通过专门账户经营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