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9001C:2017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4 3:34:0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XXX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程序文件

拟 制:

批 准:

受控状态: □受控 □非受控

发放编号:

20xx-xx-xx发布 20xx-xx-xx实施

XXX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

19、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序

文件编号:IQM19-2017B

1 目的

为在接收、生产、交付及安装的各阶段以适当方式标识产品和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实现产品的追溯,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产品实现的全过程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3职责

3.1质量组人员:负责对外购来料、产品的检验状态进行标识,并对标识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3.2 系统事业部/板卡事业部/结构事业部:按文件规定对军品及其它产品实施批次管理,对生产过程中各成品、半成品进行标识。负责对入库的物料、产品标识清晰的审查,并按物品储存作业及对产品包装进行标识。 3.3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经手或存放的产品的标识以及对标识的维护管理。 4程序

4.1采购产品的标识及追溯

4.1.1供方(厂商)来料时,需在物料或包装盒上贴有供方名称、物料名称、物料规格型号、数量等标识。 4.1.2收料员收货时,将物料上的标识与《来料联络单》核对无误后,将物料存放于待检区,并标示为“待检”。

4.1.3检测员检测为合格时,在物料或包装盒上贴上绿色的“IQC合格证”,在合格证上注明品名、编号、检测员、检测日期,将合格品放入检测合格区,并填写《进料检测报告》。

4.1.4若检测员检测为不合格并经最终判定为拒收时,将不合格的物料或包装上盒上贴上红色的“IQC不合格证”,在不合格证上注明品名、编号、检测员、检测日期,并填写《进料检测报告》和《拒收单》交系统事业部/板卡事业部/结构事业部处理。

4.1.5检测员检测为不合格但经最终判定为让步接收时,IQC在该物料或包装盒上贴黄色的“特采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品名、编号、检测员、检测日期,填写《进料检测报告》,并在报告上注明为特采。 4.2在制品的标识及追溯

4.2.1首件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在实体上贴上“首件检验合格”标识,并作好记录,放置在规定位置。不合格则应立即返工,直到合格。

4.2.2外包加工品回厂后,应按不同的区域摆放;板卡测试员测试前,每PCS产品均应先贴上条形码及日期标贴,并填写每个产品的质量跟踪卡,日期标贴上应标明检测人代号、检测日期等。检测合格后,产品应随质量跟踪卡一起送入烤机房进行烤机试验,烤机完成,需再次检测,合格后转入质量管理组,由检测员再次进行检测,同时相关检测人员须在质量跟踪卡上记录检测情况。

4.2.3当检测员测试为不合格品时,立即贴上相应的标贴,并在标贴上注明产品型号、不合格现象、检测人、检测日期等。同时记录检测情况。不合格品转入板卡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后需再次测试,直至合格。相关情况均需记录在质量跟踪卡上。

4.2.4 整机/机箱在组装时,需对产品进行标识,并依相应产品的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质检员检测时在检测合格品上贴“QC pass”标贴,将产品放入合格区,同时填写检测报告和合格证;不合格时,在产品上贴红色圆标贴,由整机/机箱相关人员返工,同时填写检测报告。

4.2.5若产品需转入实验室进行老化或振动试验,则试验合格后由试验人员出具详细的试验报告或在相关检测报告上填写试验相关栏目并附试验数据,试验不合格则返回生产相关部门做相应处理。 4.3批次管理

4.3.1 系统事业部/板卡事业部/结构事业部对批次产品进行编号,在下生产任务单、采购申请单时注明批号,各相关部门在工作时将批号与各记录凭证对应。

4.3.2 系统事业部/板卡事业部/结构事业部在接到生产任务单时,按批号完成每一工序时,相应操作员和检验员应记录产品状态,同时检验员填写质量记录。批次内容应填写完整、明确,否则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4.3.3从采购产品验收到成品出货,全过程各个环节的记录要互相衔接,准确传递。

4.3.4产品的批次号与原始记录应保持一致,并能追溯到产品交付前的情况和交付后的分布场所。 4.3.5各种批次凭证由所涉及部门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批次凭证的处理应履行审批手续。

4.4关键、重要件的标识及追溯:对关键件、重要件,除在工艺文件上加盖关键件、重要件印章外,还应在不妨碍加工和不影响其性能的地方作永久标识。如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其它标识,但必须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4.5最终产品的标识及追溯

4.5.1最终产品的标识由系统事业部或产品技术组在产品设计文件或图样中规定具体形式和位置,工艺文件按设计文件、图样及标识管理要求制定标识的实施,标识应牢固耐久。

4.5.2 系统事业部/板卡事业部/结构事业部完成的产品检验完毕后,合格成品在“合格证”或“成品标签”上盖上“QC PASS”印章;不合格时,隔离并标识“不合格”交系统事业部/板卡事业部/结构事业部返工处理。系统事业部/板卡事业部/结构事业部按照检验结果将产品摆放于合格区内或返工。

4.5.3在包装时,检查所有配件的标识是否清晰,若直接出货给顾客的产品,在产品的外包装盒上贴“成品标贴”及“外箱标贴”,成品标识上注明顾客名称、产品型号、规格、出厂(生产)日期,并经质检员签名盖章。若是公司备货的产品,在外包装盒上贴“外箱标贴”,外箱标贴上注明产品型号、颜色、主板型号、电源型号、生产日期、检验员等。

4.6物料、产品入库时,仓管员检查物料标识是否清晰正确,然后依《仓库现场管理规定》对物料进行分区、分库、分类存放。并对同库位不同类型的物品加以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