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办高校倒闭问题之思考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6 17:26:4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摘要:近年来我国民办高校的倒闭 问题 日益严重。究其原因,对民办高校“合法性”的质疑和外部竞争强度的加剧固然对民办高校的 发展 影响 很大,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民办高校自身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重重问题,是外部环境和内部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我们必须站在民办高等 教育 可持续发展、民办高校学生健康发展的高度,切实转变观念,为民办高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正确认识“我国的高等教育是一个卖方市场”这一命题,客观估计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空间;以“善前”机制为核心加强制度建设,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关键词:民办高校;倒闭问题;“善前”机制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民办高校风起云涌,可谓“ 社会 办学火爆,一天一所学校”,民办高校在1996年达1219所,但在校生数多在数百人之间,上千人的不多。从90年代后期以来,尽管从总体上看我国民办高校总数仍呈平稳上升的态势(如图1所示),但对民办教育网和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委员会2001年发布的一份总数为1134家的全国民办教育机构名单的跟踪调查表明,已有超过半数的学校停办或无法查询,有过一成的学校被其他机构兼并,基本正常运行的学校居然不足总数的四成。1996年5月18日,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委员会第二次会员大会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召开,这是20世纪 中国 民办高校的盛会,共有400多所民办高校出席了这次大会,而到2002年,当年与会的400多所民办高校仅存40所。这种现象近年来似有愈演愈烈之势。据报道,中国民办院校的数量2003年比2002年减少了100多所,这当中尤以南洋教育集团的倒闭最为引人关注。可见,中国民办高校的倒闭问题十分严重,影响很大,有必要对之加以探讨。 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对“民办高校的倒闭”这个概念作出界定。《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尽管没有对民办学校的倒闭作出说明,但对民办学校的终止规定了三种情况:一是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二是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即民办学校因违反 法律 、法规的规定而被终止的情况;三是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借鉴这个规定,本文认为,所谓民办高校的倒闭,是指除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组织以外的各种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自筹资金、依法设立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或非学历培训的教育机构,在办学过程中因种种因素而被关闭(撤消、停办、解散)、兼并、转让、改制,最终主动或被动退出民办教育市场,丧失办学实体资格(或改变办学性质)的事实或结果。 资料来源:《民办教育天地》(1993年-2000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1997-2004);2005年数据来自教育部高教司。 图1我国民办高校发展情况 二、我国民办高校倒闭概况 由下表可知,尽管倒闭民办高校的准确总数无法确定(保守估计至少500所以上),但近年来我国民办高校倒闭状况无疑十分严重,呈现出倒闭形式多样化、倒闭区域普遍化、倒闭学校类型集中化的特点。就倒闭形式而言, 目前 我国民办高校倒闭的形式有三种:第一种是彻底停办或消亡。如黑龙江省2001年对全省民办助学学校进行年检,19所学校因不合格被停办。第二种是被兼并、合并或转让。(1)被公办高校合并,如2002年民办河东大学与运城师范学院、运城职业高专合并为公办运城大学,2004年民办中原职业技术学院并入公办黄淮学院;(2)成为公办高校的分校或独立学院,如兰州的几所民办高校基本上挂靠到公办大学作二级学院;(3)被其他民办高校或民办教育集团所兼并,如四川天一学院被西安欧亚学院兼并;(4)转让,如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2005年从途锦教育集团易手到北京市建筑工程集团第四建筑公司。第三种是改制,由民办转为公办。如2003年浙江民办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改为公立。就倒闭区域而言,表1显示,全国有17个省、市、自治区存在民办高校倒闭现象,而且越是民办高校较多、发展态势相对较好的地方,倒闭现象越严重。如倒闭学校最多的三个省市是北京、陕西和河南。就倒闭学校类型而言,倒闭或被兼并的学校大多是自学 考试 助学单位、学历文凭试点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等办学层次较低的学校。也有少部分是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高职院校,如北京燕京华侨大学、江苏培尔职业技术学院等。 表1我国部分地区倒闭或濒临倒闭民办高校状况 三、我国民办高校倒闭的原因 分析 种群生态 理论 认为,任何组织都处在一定的环境之中,与环境之间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交换和互动,环境的特征影响着组织的特征,

环境的变化会导致组织的变化。在发展过程中,组织面临着竞争与制度环境的压力,这种压力使一些适应性较差的组织死亡,而使另外一些适应性较强的组织保存下来。可以说,组织的存亡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个是环境及由此带来的合法性(legitimacy)及外部竞争的强度;另一个是组织自身的素质及由此决定的组织的适应能力。这两个因素不是截然分开、非此即彼,而是紧密结合、交织在一起的。作为一个组织,民办高校的存亡也不例外,是内外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外部原因 首先是从政府到民间对民办高等教育的认识存在着偏见。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办高校有了20多年的发展,但其合法性 问题仍然不时地困扰着民办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在对民办高等教育的认识方面,目前仍存在着五种不合时宜的论调。第一是多余论,认为民办高校存在的必要性不大,是多余的,只要把公办学校办好就行了。第二是冲击论,公办学校培养出来的人岗位都不好找,还办民办高校干什么?认为举办民办高校冲击了公办高校。第三是营利论,有的人只要一说民办高校,在感觉上就觉得它们是以办学之名行赚钱之实。第四是怀疑论,即对民办高校持不信任态度,对其办学能力表示怀疑。第五是过渡论,认为随着公办高校的发展,民办高校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这“五论”的盛行对于民办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影响甚大。 一方面,当“五论”盛行于政府行政部门,就会严重影响高等教育发展决策的制定和调整。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必要性、合理性的认定,仅局限于“拾遗补缺”(尽管到1993年,原国家教委发布了《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肯定民办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并将民办高等教育限定在高等职业教育等比较低端或边缘的领域。(2)“独立学院”发展政策出台,公办高校举办民营的“二级学院”、“独立学院”成为热潮。据统计,在2003年4月教育部下发《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的一年时间,全国25个省、市已出现了295所独立学院,在校本科生达40多万人。由于独立学院既兼有公办的优势,又具有民办的灵活机制;既能享受公办的体制优势,如国家在资金、设备、师资上的投入,又能灵活运用民办的体制优势,如优质高价跨地区招生等,且在开办之初就是本科起点,更具有吸引力,从而对民办高校造成前所未有的冲击。(3)中止部分对民办高校的扶持政策。2002年8月2日,教育部、卫生部下发《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文件规定:自2002年10月31日起,停止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自学考试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只能招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停止招收非在职人员。一些试办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的民办高校,如郑州中山医学专修学院、郑州敏达医专等因无法招生且来不及转型而倒闭。2004年6月28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的通知》,规定从2005年起取消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这个规定虽有其合理成分,但对本来就处境尴尬的民办高校无疑是雪上加霜。因为在民办高校中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教育文凭资格的毕竟是少数,大多数是进行非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的,即使是在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教育文凭资格的民办高校中,学历教育学生所占的比重也比较小。 另一方面,当“五论”盛行于民间,就会影响人们的求学观念,并直接导致一些民办高校因生源不足而倒闭。在一些公众的观念中,民办高等教育无法达到较高的教育质量,是“非正宗”、不可信任、营利的。所以,尽管“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在连续6年扩招后仍未能根本改观,一些家长还是只到万不得已时才把子女送到民办高校去上学,从而复读(包括高分复读)现象愈演愈烈。据统计,有些省份近几年每年有数万甚至十几万的考生选择复读。如甘肃省2006年的24.8万高考报考者中,复读生近9万人,占甘肃报考总人数的36.2%,是近年来复读生报考最多的一年。在高考大省山东,考生的普遍观念是:普通高考就是上本科,上名牌高校,否则就择校复读。因此该省每年高考报考者中有近1/4的往届生,在2004年高考中往届生达15.4万人。民办高校即使不比公办高校差,一般也不会成为学生和家长的优先选择。可以说,这种因社会公众求学观念的偏差而导致的生源不足的危机,时时威胁着民办高校的生存与发展,一些民办高校由

此而越来越被边缘化甚至倒闭。 其次是民办高校外部竞争强度的加剧。竞争是市场 经济 的一个显著特点,随着近些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特别是公立高等教育和独立学院的发展壮大,民办高校的生存环境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合法性问题仍然不时困扰着民办高校的生存和发展的同时,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之间、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之间、民办高校与民办高校之间的竞争程度也在加剧。当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很低时,高中毕业生中能够上大学的比例也较低,在这种情况下,民办高校外部竞争的强度比较小。随着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提高,民办高校外部竞争的强度逐渐变大。就公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与民办高校的竞争而言,一方面,公办高校的大规模扩招加上独立学院的异军突起,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民办高校外部竞争的强度,另一方面,部分扶持政策的中止使得相当多的民办高校失去了进一步发展的必要平台,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其在激烈外部竞争中的固有优势。就民办高校之间的竞争而言,它包括不同 时代 (如新生代和早期建立的)发展起来的民办高校之间、不同地区(如陕西、北京、江西、河南等省市)的民办高校之间的竞争。这种竞争越来越激烈,民办高校之间的生源大战就是很好的证明。 总体而言,合法性问题的威胁及外部竞争强度的加剧,对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影响很大。以外部竞争强度的加剧为例,有办学者深有感触地说:1998年是日子最好过的,高中毕业生增多,高校又没有扩招,民办大学根本不用什么宣传,在屋里坐着等学生上门就行了;而近几年,特别是1999年高校扩招以后,面对有限的生源,民办高校的招生大战也就在所难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