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部设备管理分工实施细则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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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部设备管理分工实施细则

新铝热电检修部 2016年5月

1 目的

为了明确检修部各车间之间设备分工及分工界限,便于落实设备检修维护责任和车间内部管理,确保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检修部负责检修维护管理的所有设备。 3 引用、关联及参考文件 《设备分工管理标准》 4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无

5 执行程序 5.1 车间分工准则

5.1.1 热力管道的划分以墙、阀门、法兰和焊口为界;以墙为界是指介质流向穿墙部分后外侧为界;以阀门为界是指以接出管道上的(总管附近)一次门为界,门及门前的管道属主管道;其它无一次门及次要热力管道可以交接处焊口为界,交接处焊口归接出支管所属车间负责。

5.1.2 以阀门法兰和管道法兰为界时,中间的密封垫归阀门(法兰)方。 5.1.3 以厂房为界时均以送出部分外墙面为分界面。

5.1.4 全厂所有动力电缆由电气车间负责;汽机房6.3米(含)以下、锅炉房12.6米以下电缆桥架、槽盒由电气车间负责,汽机房6.3米(不含)以上、锅炉房12.6米(不含)以上电缆桥架、槽盒由热控车间负责;电缆沟及附属设施由电气车间负责;全厂防雷装置及接地系统设备由电气车间负责。

5.1.5 转动机械以联轴器为界,联轴器螺栓及找中心归机务车间负责;对轮及其防护罩的配制由机务负责;转动设备共用一个基础台板的由机务车间负责,转动设备和电机各自使用单独台板时,分别由对应设备所属车间负责;对轮的报废由机务负责鉴定,电机侧对轮拆装归电气车间负责;滑动轴承电动机的轴承部分归机务;电动机冷却器冷却系统的冷却水管路均以出入电动机时靠近电动机侧第一道法兰为界,电动机侧法兰以里归电气车间,法兰的拆装及密封垫的更换归机务车间负责。

5.1.6 设备的给油脂工作由各车间各自负责。

5.1.7 测量使用的一次元件及承压部件,如平衡罐、节流孔板、温度套管的拆装和加工归主设备管辖车间负责,热控车间协助;其设计、变更、安装技术条件等均归热控车间负责;就地翻板液位计归机务车间。

5.1.8 热工仪表以一次门为界,门(不含)以后归热控车间;就地安装没有阀门的压力表的拆装由主设备管辖车间负责,热控车间负责提供压力表及校验;温度一次元件套管由主设备

所属车间负责拆装,热控车间负责提供套管;温度元件由热控车间负责;无套管的温度元件及发电机、电动机中埋入的温度元件由主设备使用车间负责,热控车间负责提供备件和校验。 5.1.9 所有电动执行机构,如果电动机头与减速机构有明显分界处,则电动机头与控制装置归热控车间负责,减速机构及阀体归机务负责;如果电动机头与减速装置没有明显分界处,则阀体归机务车间负责,其它全部归热控车间负责。

5.1.10 非检修部管辖的电气、热工测量仪表归管辖部门负责拆装,检修部热控车间协助检验和调校。

5.1.11 电动执行机构归热控负责,其中电动机部分的故障确认和检修由电气车间配合完成(包括电机烧毁后的缠绕);机务车间负责所有电动、气动执行机构开、关位置的确认;机务车间负责电、气动执行机构的拆装工作,热控车间负责跟踪。

5.1.12 气动执行机构气源部分: 机务车间负责控制气源母管以及由母管引出支管的第一个截止阀门,热控车间负责截止阀门后至气动执行机构;截止阀门的备品备件和维护由机务车间负责。

5.1.13 气动执行机构本体部分:气动执行机构的定位器、电磁阀等控制部分由热控车间负责,气动执行机构的气缸部分及备品备件由机务车间负责。

5.1.14 需要机务车间协助拆装的电动执行机构消缺工作,由机务车间负责拆装,热控车间负责工作票的填写和签发。

5.1.15 需要热控车间协助的气动门气缸相关的消缺工作,由机务车间负责工作票的填写和签发。

5.1.16 所有管道上的电磁阀、电液转换器与机务的接口为电磁阀或转换线圈,线圈上口所有设备包括电磁阀、转换器线圈归热控车间负责,下口所有设备归机务负责 (与热控元件连接的二次门除外)。

5.1.17 全厂照明、检修电源由电气负责;热控设备、盘柜的照明由热控自行负责。 5.1.18工业水系统、雨水系统、排污系统、消防水系统转机及阀门归汽机车间,泵房外管架或地下管网以去各车间所辖区域支管的第一道焊口为界,焊口以后(含焊口)的所有管道、阀门及附属设施归各车间负责,母管归公用车间负责。特殊消防机务部分归各管辖区域,控制系统(如雨淋阀等)归公用车间,必要时热控车间提供支持及配合。

5.1.19 加药系统和取样系统以加药间和取样间墙壁为划分界线,送出墙壁后的管道、设备等由所属或使用车间负责。

5.1.20 全厂的地下管网、综合管架上的公用系统(如生活水、工业水、消防水、采暖等系统)以母管支出第一道焊口为界,支出焊口以外(含焊口)归所属各使用车间负责,其余部分归公用车间负责。各车间协助、由公用车间负责完成地下管网走向标定(图纸和现场)。公用车间负责泄露点土方开挖、回填。

5.1.21 起重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验等由设备属地自行负责。

5.1.22 暖通系统除了电源归电气车间管理以外,其余部分全部归公用车间管理。 5.1.23 全厂排水、电缆等水泥沟道盖板维护处理归公用车间 ,使用部门应加强日常检查并及时联系处理。

5.2 各车间设备管辖范围 5.2.1 汽机车间设备管辖范围

5.2.1.1汽轮机本体:汽轮机、发电机轴承及密封瓦、高中压联合汽门。

5.2.1.2发电机定子冷却水系统:定冷水箱、冷却器、滤网、定冷水泵及其管道和阀门。 5.2.1.3 给水系统:电动给水泵的液力耦合器、冷油器、电动给水泵电机轴承、除氧器和给水箱、电动给水泵和前置泵、高压给水加热器及其管道和阀门。

5.2.1.4 凝结水系统:排气装置、凝结水泵、轴封加热器、低压给水加热器、补给水泵、空冷风机等。

5.2.1.5 补给水系统:补给水水箱出口第一个手动门后的所有设备。 5.2.1.6 真空系统:水环式真空泵、分离器、冷却器及其管道和阀门。 5.2.1.7 闭式工业水系统:水-水热交换器、闭冷水泵、滤网及其管道和阀门。 5.2.1.8 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前池、滤网、循环水泵、厂房内外循环水管道阀门。 5.2.1.9 柴油发电机组(包括黑启动柴发系统):柴油发电机室的柴油机的机务部分、油箱、风机及其管道阀门。

5.2.1.10 主蒸汽、再热蒸汽系统:与锅炉的分界线以汽机房B列墙外界的汽机房内的主蒸汽、再热蒸汽管道和阀门。

5.2.1.11 汽机旁路系统:高、低压旁路的管道及阀门。 5.2.1.12 辅助蒸汽系统:与锅炉的分界线以汽机房B列墙外界。

5.2.1.13 主汽轮机的抽汽系统:主汽轮机的1号—8号段抽汽管道及阀门(包括给水泵汽轮机进汽部分)。

5.2.1.14 加热器疏水及放气系统:高、低压给水加热器疏水及放气管道、阀门及疏水扩容器。

5.2.1.15 汽轮发电机组润滑油系统:主油箱、交流润滑油泵、直流事故油泵、高压密封备用油泵、排烟风机、除雾器、冷油器、滤网、顶轴油泵及其管道和阀门。

5.2.1.16 汽轮发电机组润滑油净化系统:污油箱、净油箱、输送泵等及其管道和阀门。 5.2.1.17 抗燃油系统:油箱、冷油器、循环泵、净化装置、高压油泵、滤网、蓄能器及其管道和阀门。

5.2.1.18 发电机的密封油系统:空侧工作密封油泵、空侧备用密封油泵、空侧滤网、空侧冷油器、氢侧密封油泵、氢侧滤网、氢侧冷油器、氢侧回油控制箱、空侧回油密封箱、排烟

风机、机端平衡差压阀、励端平衡差压阀、空侧油主差压阀、空侧油备用差压阀等管道和阀门。

5.2.1.19 压缩空气系统:汽机房内杂用压缩空气管道及阀门及仪用压缩空气母管。 5.2.1.20 发电机的气体系统:汽机房内的发电机的氢气、二氧化碳和空气管道及阀门。 5.2.1.21 汽机车间所辖设备区域的工业水系统。

5.2.1.22 排污设备:循环水泵房、汽机房和雨水泵房排水泵及管道阀门。 5.2.1.23 汽轮机调节和保安系统。

5.2.1.24 属地范围内所有起重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化学部分

5.2.1.25 一、二期原水预处理系统:澄清器化学进水管、澄清池、搅拌机、空气擦洗重力滤池、预处理加药系统、罗茨风机以及附属机械设备。

5.2.1.26 补给水处理系统:压缩空气装置(化学部分)、炭床、阳床、阴床、混床、除盐水箱、酸碱系统、补给水水箱、加药装置以及附属机械设备。

5.2.1.27 凝结水精处理:高速混床、体外再生床、树脂储存罐、酸碱系统、空气系统。 5.2.1.28 制氢站:电解装置、氢气储存罐以及管道、阀门。

5.2.1.29 水汽取样系统:水汽取样高温架,以及低温架的冷却水管和排污管。

5.2.1.30 给水处理系统:给水、凝结水加氨装置,给水、凝结水、冷却水加联氨装置以及到加药一次门的管道、阀门。

5.2.1.31 炉内加药装置:炉水加磷酸盐装置以及到加药一次门的管道、阀门。 5.2.1.32 启动锅炉加药装置:加磷酸盐和氨装置以及到加药一次门的管道、阀门。 5.2.1.33 浓盐水处理系统:所有转动机械、管道、阀门、容器等设备(包括浓盐水循环冷却系统)。

5.2.1.34 8000立泵房内所有转动机械、管道、阀门等设备。 5.2.1.35 综合水泵房所有转动机械、管道、阀门等设备。 5.2.1.36 其它:

(1)属地范围内生产用建筑物、构筑物、房屋、门窗等附属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必要时配合工程部开展相关工作。

(2)属地范围内的消防水系统(不含雨淋阀)。

(3)进入属地区域内的采暖系统(DN65及以上主管道除外)、水冲洗系统等。

(4)分管属地的绿化管理,如浇水、修剪等,绿化水喷淋头或滴灌头的日常维护、保养。 5.2.2 锅炉车间设备管辖范围

5.2.2.1 锅炉烟风系统:引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空气预热器、密封风机、火检风机及各附属烟风道和挡板、挡板执行机构、消音装置、烟风道伸缩膨胀节及织物膨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