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规划文本(草案) - 图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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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4处大型专业市场,主要经营农贸、建材、石灰、竹木、医贸等产品。 保留现状贸易广场专业市场,主要经营建材、农机、家具装修和汽修等产品;同时扩大整治商贸城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新增两处专业市场,在永丰大道东段设置新农贸市场,提供仔猪、生猪、和牛的交易市场;在桥南工业新城依托现状各种专规划将县殡仪馆与火葬场合设,布局在知山路以南,桥南大道以西的山林地中,周边留出20米的防护隔离带。

第九节 县城绿地系统规划

第101条 规划目标

业竹木、建材、石灰、医贸加工产业,在发展大道与知山路交汇处规划产运销专业批发市场。

另外,在佐龙新区、老城区、桥南工业新城区分别规划一处居住区级中心农贸市场,具体为:佐龙农贸市场、恩江中心农贸市场、桥南农贸市场,为居民提供农副产品交易及批发,方便生活。

居住区级商业中心:依托类TOD节点,分别在滨江大道与环城西路交汇处、永丰三桥与恩江大桥两岸桥头堡建设居住片区级商业中心。

居住小区级商业中心:农贸市场及小商品市场以便于居民生活、便于交通组织、便于交易管理为原则,按服务半径800-1000m分别布置于各居住小区中心位置。

表4-6 居住区级及以下商业设施设置标准一览表

项目名称 用地规模(m2) 建筑规模(m2) 服务规模(万人) 综合副食品市场 3000-5000 -- 3-5 肉菜市场 1500-2500 1000-1500 1-2 百货商店 -- 3000-5000 2-3 小型超市 -- 1000-1500 1-2 书店报刊门市部 -- 200-300 2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71.41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6.53%,人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86㎡.

第99条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

在城市主要的出入口、各居住片区中心配套加油、加气、电信、邮政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

第100条 其他服务设施

第102条 第103条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人。

绿地系统总体结构

根据永丰县生态大环境及山水城市格局,其绿地系统结构为“一心一廊、两带多点”,并采用网络化结构布局。

公园与广场绿地

1、公园绿地

规划公园绿地总面积212.4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1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包括桥南生态园)达到12.89平方米/人。

结合旧城改造及用地转换设置多处小型公园,新区公园按合理服务半径及服务人口规模均匀布置,建设以滨江公园为主的县级公园,形成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绿地空间。

表4-7 规划主要公园一览表

序号 名称 面积(公顷) 位置 备注 1 永叔公园 2.87 滨江路以南 现状 2 北晖园 4.06 行政中心北部 现状 3 葛溪河湿地公园 8.44 跃进东路以北 现状 4 滨江公园 18.57 滨江大道以南 规划 5 古城墙遗址公园 10.76 古城东路西侧 规划 6 古城公园 1.70 葛溪河东侧 规划 7 洲头北公园 7.06 状元路北端东侧 规划 8 洲头南公园 7.28 状元路南端东侧 规划 9 桥南体育公园 6.34 联城路中段南侧 规划 25

第104条 10 桥南工业文化公园 2.41 工业大道与发展大道交叉口北侧 规划 11 水南背公园 13.03 桥南大道北侧 规划 规划,不参12 桥南生态园 109.73 联城路南侧、环城西路南段东侧 与建设用地平衡 恩江两岸控制50—100米宽的开敞绿地。两岸多种植垂柳和其它乔灌木,为县城增添绿量,兼具防洪功能。在中轴线正对区域可设置大型广场,满足市民晨练、小憩、娱乐的需求。 2、防护绿地

规划区防护绿地总面积175.1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67%,人均面积为7.00平方米/人。

抚吉高速连接线以及其它主干路两侧防护带控制在15米以上,消防站、变电站、供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市政设施周边防护绿地控制在20米以上,110kv高压走廊林带控制在24米以上,220kv高压走廊林带控制在36米以上。 3、广场用地

规划区广场用地总面积6.9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26%,人均面积为0.28平方米/人。

在保留和扩大现有广场用地的基础上,在城市轴线,城市门户等重要区域规划新的广场

第十节 县城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保护规划

本规划将历史文化保护范围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即已经过批准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其自身和组成部分的自身界限以内的地区。划定该保护区内的文物古迹及纪念地。包括历史地段和重要文物保护单位两种类型,具体为: (1)历史地段:恩江古城墙

第105条

第106条

第107条 第108条 (2)重要文物保护单位 1)古建筑:状元楼 2)古塔:报恩寺塔

3)古桥:六一桥、葛溪桥、恩江大桥 4)纪念建筑:宋大勋烈士墓 5)历史文化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即为了保护现存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完整性所必须控制的地段。该保护区内的各种修建需在规划部门、文化部门的严格审批后才能进行,其建设活动应以维修、修理、修复和内部更新为主。

三级保护区:即为了保护文物及历史区有传统特色的代表性地段所必须控制的范围,主要是在二级保护区外划定约50米的距离。

保护措施

1、适度开发旅游、商业等功能,焕发新的活力,把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发展第三产业和旅游业结合起来。 2、加大宣传与立法力度。

第十一节 旧城更新改造规划

城市旧区范围

永丰县城旧城区是指恩江以北,欧阳修大道以东的,恩江大道及跃进路附近的地区。旧区改造原则

(1)结构优化、布局合理 (2)疏散人口、改善环境 (3)保留特色、尊重历史 (4)因地制宜、分期改造 (5)市场主导、多方共赢

旧区更新与改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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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地优化

老城区内有部分工厂、仓库用地功能向工业园集中,腾出用地作居住及商业开发,提高土地商业价值和经济价值。恩江大道,跃进路两侧的县级行政单位向佐龙新城搬迁,老城单位原址调整为公园、广场、体育场地等公共设施建设,以解决老城区设施配套缺乏的问题。 以仿古赣中民居风格为主,其它用地用作商业住宅开发,以重塑地区活力与人气。

第十二节 县城土地开发控制规划

第110条 “四线”控制规划

第109条 (2)环境提升

在老城的拆迁重建中应注重降低建筑密度,加强绿化建设,增加绿地面积和公共开敞空间。形成开敞空间系统,使老城的环境质量有所提升。 (3)设施完善

完善老城区的交通系统,打通沿恩江的滨江大道东延段,加强老城与新城的交通联系。恩江大道与跃进路两侧按规划的道路红线控制建筑行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道路的单侧拓宽。通过下西坊地区的改造与下西坊商业街的再造,提升老城商业的档次与品质,确保老城改造后进一步繁荣,具有持续活力。 (4)风貌保护

古城墙、县委县政府及下西坊地区的改造应严格控制建筑的风格、体量、高度、材料与色彩,着重体现永丰赣中民居的建筑特点,以契合永丰打造“文宗故里”的发展需求。

重点地区更新改造建议

古城墙区域:

近期内应严格控制相关建设活动,有效保护城墙遗址。中、远期随着周边村庄改造与房地产开发的启动,在城墙周边打通观光环路,形成城墙保护绿带,同时对城墙进行抢救性修复,建成古城墙遗址公园。 县委、县政府区域:

将行政单位搬迁至新城区,县委改为状元府公园,县政府改作尚书府公园,原行政单位用房则改造为文体设施用房,解决老城区文体设施缺乏的问题。 下西坊区域:

采取“拆除重建、再现繁荣”的思路,沿恩江重新规划形成下西坊新商业街,建筑

(1)绿线规划

绿线控制范围包括城市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风景林地3大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1)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标准》等标准要求,进行绿地建设,不得改作他用。

2)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2)蓝线规划

蓝线控制范围包括河流、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具体范围包括恩江河、葛溪河、洲头水水系和工业区水系等。

蓝线控制范围内禁止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禁止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活动。禁止建设各类排污设施。禁止其它对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3)黄线规划

黄线控制范围包括: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城市供水、排水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城市燃气供应设施、城市供电设施、城市通信设施、城市消防设施、城市防洪设施以及其它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具体包括: (1)给水设施:麻洲水厂、桥南水厂 (2)污水处理设施:

(3)供电设施:1座220kV变电站、3座110kV变电站,以及35kV以上电力线保护走廊。

(4)电信设施:各邮政局所、电信枢纽及发射塔 (5)燃气设施:天然气门站、储配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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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线范围内禁止违反城市规划要求

(4)紫线规划

紫线控制范围具体包括: (5)供水管网规划:供水管网应采用环状管,现状已建给水管管径部分偏小,应结合道路建设逐步改造。

第112条 县城排水规划

第111条 1)历史地段:恩江古城墙 2)重要文物保护单位 ①古建筑:状元楼 ②古塔:报恩寺塔

③古桥:六一桥、葛溪桥、恩江大桥 ④纪念建筑:宋大勋烈士墓 ⑤历史文化保护区;

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禁止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第十三节 县城公用设施规划

县城给水规划

(1)用水量预测:至规划期末县城最高日用水量预测量为20万m3/d。

(2)给水系统:县城采用分区供水模式,分为两个供水片区,恩江以北片区和恩江以南片区。 (3)水厂规划:

① 恩江以北供水系统:保留并扩建麻洲自来水厂,扩建后设计规模为9万m3/d,占地面积6.0ha,水源取自恩江地表水。

② 恩江以南供水系统:保留并扩建桥南自来水厂,扩建后设计规模为11万m3/d,占地面积8.0ha,水源取自恩江地表水。

(4)供水水源规划:永丰麻洲水厂原水取自恩江地表水,桥南水厂原水取自地下水,规划改桥南水厂水源为恩江地表水,故恩江是永丰县的主要供水水源,规划各水库群是继续利用的水源,是必不可少的防洪、灌溉、排涝设施。并以白水门水库水作为特大旱年江河补充水源和应急水源。

(1)排水体制与目标

① 新开发地区及无排水系统的规划区,严格采用分流制排水体制。

② 雨水、污水分别通过各自的排水系统收集。雨水可就近排入周边水体,工业废水应经各厂区自行处理达标后排放,或者进行初步预处理满足相关技术指标后,排入城市市政管网,再经污水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水体或者回用。生活污水经过污水管网收集,汇入污水处理厂做无害化处理。规划区已有合流制排水系统的,要逐步改造,最终实现雨、污完全分流。 (2) 雨水排放系统及雨水管渠

① 规划区参照永丰县暴雨强度公式。规划范围内雨水经雨水管渠收集后,以分散排放的形式最终排入恩江。

② 规划排水管道应结合地形坡度铺设,以减小埋深,降低工程造价。排水管渠尽量采用管道或暗渠。建成区或现状道路上有排水明渠或排水边沟的应予以改造。 (3) 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水处理厂

① 至规划末期,县城北岸污水量为5.14万m3/d,南岸污水量为6.29万m3/d。 ② 规划区污水系统分两大片区:恩江以北污水处理片区、恩江以南污水处理片区。各个片区的污水经污水支管、污水干管、污水主干管,尽量利用重力流,收集到规划污水处理厂做无害化处理,尾水排往附近水体或者考虑回用。

③ 完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提高城市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规划扩建永丰污水处理厂,提高其污水处理能力,远期规模为5.5万m3/d,占地8.0ha,服务范围主要为恩江以北老城区和佐龙新区片区。规划新建一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桥南污水处理厂,规模为6.5万m3/d,占地9.0ha,服务范围主要为桥南工业园新、旧片区,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恩江。提高生活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改善周边环境。

④ 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要充分考虑分期实施的可能性,做到既不浪费投资,又能满足经济建设不同时期对污水处理量的不同需求。随着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可灵活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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