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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2016年秋季)
为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根据国家资助农村家庭经
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的相关政策,及《巴州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巴区财教〔2013〕3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我省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川财教 [2008]2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和补助标准
本《方案》适用于在校贫困寄宿学生。
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500元;初中每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625元。 二、享受生活补助费对象:
1、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条件: (1)建档立卡的贫困寄宿生;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寄宿生;
(3)孤儿、残疾、单亲家庭或父母离异(未再婚)家庭困难的; (4)家庭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5)父母残疾或体弱多病致使劳动能力较弱或丧失劳动能力的; (6)因天灾人祸(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7) 多子女上学等其它原因的家庭生活困难的。
(8)对革命烈士子女、独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
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 2、以下不能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1)父母双方或一方是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 (2)因购房、投资等导致经济暂时困难的; (3)因父母赌博等违法违纪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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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学校成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评审领导小组,学校工会为具体办事机构,负责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组 长:XXX(校 长)
副组长:XXX(支部副书记) XXX(工会主席) 成 员:XXX(副校长) XXX(副校长) XXX(小学部教务主任) XXX(初中部教务主任) XXX(办公室主任) XXX(财务报账员) 各班班主任
四、公布本学期学校资助指标和各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指标。(班主
任会上)
1、本学期贫困寄宿生资助指标:
小学:16人 初中:39人 2、各班贫困寄宿生中建档立卡学生的认定
班主任审查建档立卡贫困寄宿生家中的《扶贫手册》,并将复印件交学校评审小组(班主任在复印件上签字)。 3、各班建档立卡贫困寄宿生名单
三年级(1人):庞紫柔 四一班(2人):彭佳 彭晓蓉
四二班(1人):余卫 五年级(2人):付秋香 彭长江 六年级(1人):曾中映 七年级(8人):彭太章 庞博 彭蓉华
曾义琼 李家华 张小莉 汪慧 曾普
八年级(5人):余俊 王毅 庞清泉 曾忠鹏 刘娟 九一班(2人):庞世界 庞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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