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电子信息工程人才培养方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9 22:52:4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对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及培养过程的总体设计,是高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指导性文件,是组织教育教学过程、落实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36号)、《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优化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正确处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素质全面提高的关系,注重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专业特色的培育,满足社会对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要,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和个性发展的需要,逐步推行学分制管理制度,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全面发展原则。以德育为先,将素质教育贯穿培养全过程,加强学生社会责任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为学生继续学习和终身

学习打下良好基础。

2.适应需求原则。学生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职业精神与职业素养应当适应区域经济和相应行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

3.整体优化原则。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学制要求,统筹培养全过程,科学构建“平台+模块”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明确每门课程或培养环节与毕业要求之间的支撑关系。

4.因材施教原则。着眼增强学生的适应性,拓宽专业口径,注重交叉培养,为学生持续发展奠定基础。逐步推行学分制,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

5.理论实践相结合原则。强化实践教学,科学安排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知识应用能力、技术应用能力。注重创新创业教育,设置创新创业课程,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重点修订内容

遵循培养方案修订基本原则,将课程体系、选修课程、实践教学、创新创业四个方面的内容作为修订的重点:

(一)优化课程体系。按照“平台+模块”设置课程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紧扣行业标准,突出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培养,强化专业核心课教学,精讲多练;合理开发新课程,及时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充实到教学内容中;删除陈旧内容,整合相关课程,减少课内学时。明确每门课程或培养环节与毕业要求之间的支撑关系。各专业可以根据社会需求开设2-3个方向课模块,鼓励每个专业积极开设专业导论课。

(二)增加选修课。增设专业复合选修课模块;拓宽素质拓展平台;增加创新创业类选修课,给予学生更多个性化学习和跨专业学习的自主选择权。

(三)强化实践教学。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分层次构建实践教学体系。适当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及研究性实验的比例;增加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比重,理工类、艺术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不低于35%;其他门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比例不低于25%。

(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1.构建创新创业教育平台。一是构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群。开设学科前沿、创新思维、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严格开课标准,确保课程质量。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共享创新创业优质课程资源,逐步建设创新创业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

2.改革创新创业教育。一是学生创业实践报告等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果可代替本科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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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论文(设计)。二是可允许学生休学创业并适当放宽修业年限。三是创新创业训练实践需要的,可以申请课程缓考。

3.将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纳入毕业要求,制定并实施创新素质学分制度。

三、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框架与基本要求

(一)专业名称、代码、学科门类

按照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执行。 (二)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与健康个性相统一,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相关专业实践能力,具备***知识基础,掌握***理论,具备***能力和素质;能够在**领域,从事**工作的应用技术型专门人才。

专业的培养目标应符合学校的目标定位,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清晰描述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经过实践和锻炼,预期能够达到的能力、素养和取得的专业或职业成就。

(三)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应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原则上依照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中的表述,结合国家本科专业认证标准,从知识、能力、素质三方面提出具体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和要求。毕业要求不能形式化,要明确具体,具备可衡量和可操作性,在相对微观层面制定,对课程设置和各教学环节具有指向性。

(四)课程设置

为提高课程教学效率和质量,各专业在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应根据专业毕业要求设置相应的课程体系。毕业要求必须通过相应的课程和培养环节来实现。课程和培养环节都应对毕业要求有相应的权重支撑。支撑关系用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的关联度矩阵说明。

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的关联度矩阵由专业负责人、学科专家、课程负责人共同研究决定。表中教学环节包括:课内课程教学、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第二课堂活动、创新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全部培养环节;毕业要求指标点围绕学生毕业时应掌握的知识,具备的能力、素质进行分解。课程和各教学环节对各项毕业要求的支撑度分别用“H(强)、M(中)、L(弱)”表示,支撑度的含义是:该课程覆盖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多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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