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 法学概论历年真题 案例分析及答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3 21:44:4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19年模拟:

36.法律渊源1-36

答:法律渊源是指用以表现法律的各种具体形式

37. 人格权4-157 人格是指公民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独立的资格。公民依法享有这种资格的权利就是人格权。 38.危害行为9-364

危害行为是指人在自己的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39.侦查10-418

答: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依法进行专门调查工作相采取有关的强制性措施的诉讼活动。 40.条约13-497 答:条约是国际法主体间依据国际法所缔结的据以确定其相互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广义的条约指不论以何种名称成形式出现的国际法主体间达成的国际协议。狭义的条约仅指以条约为名称的协议。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44.试述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4-170 (1)民主集中制原则

这一原则是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在国家制度上的体现,是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 (2)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国家机关的各种任务,归结到底,就是为人民服务。 (3)法治原则

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中的法治原则,要求所有的国家机关都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行活动,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4)精简的原则

社会主义的国家机构应该是有效率的、接近人民群众和便于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的。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45.王甲因病去世。王甲育有一子王乙和一女王丙。而王乙已先于王甲去世,王乙之子王丁尚年幼。

问题:王丁能否继承王甲的遗产?为什么?6-282 (1)王丁可以继承王甲的遗产。

(2)这是一种代位继承现象。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继承其父或母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的一种制度。

46.某甲投毒杀害某乙,在某乙服了毒药后,某甲幡然悔悟,主动给某乙服用解毒药物,使之脱离了危险。

问题:某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对其应如何处理?9-374 (1)某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2)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行为,从而避免犯罪结果的发生;另一种是虽然已经实施完了某种犯罪行为,但是在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此案中属于第二种。

(3)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41.简述法律概念的功能。1-36 答:(1)认知功能。

法律概念帮助人们认知各种同法律相关的情况,了解哪些是同类的和哪些是不同类的。 (2)构成功能。

法律概念是进行法律判断以及构建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材料,正如我们平常用一般概念构建话语那样。

(3)规范功能。

在法律有缺漏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运用法律概念,从法律原则中引申出法律规则,对主体的行为加以规范。

42.简述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6-267

(1)婚姻自由。 (2)一夫一妻。 (3)男女平等。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5)实行计划生育。

43.简述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9-363 答:

(1)犯罪客体体现犯罪的本质,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不体现犯罪昀本质,不决定犯罪的性质。

(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犯罪对象则并非每一犯罪都具有。 (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4)同一犯罪客体可以由不同的犯罪对象体现出来,同一犯罪对象也可以体现不同的犯罪客体。

(5)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44.试述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4-170 答:

(1)民主集中制原则

这一原则是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在国家制度上的体现,是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

(2)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国家机关的各种任务,归结到底,就是为人民服务。

(3)法治原则

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中的法治原则,要求所有的国家机关都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行活动,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4)精简的原则

社会主义的国家机构应该是有效率的、接近人民群众和便于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的。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45.王甲因病去世。王甲育有一子王乙和一女王丙。而王乙已先于王甲去世,王乙之子王丁尚年幼。

问题:王丁能否继承王甲的遗产?为什么?6-282 答:

(1)王丁可以继承王甲的遗产。

(2)这是一种代位继承现象。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继承其父或母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的一种制度。

46.某甲投毒杀害某乙,在某乙服了毒药后,某甲幡然悔悟,主动给某乙服用解毒药物,使之脱离了危险。

问题:某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对其应如何处理?9-374 答:

(1)某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2)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行为,从而避免犯罪结果的发生;另一种是虽然已经实施完了某种犯罪行为,但是在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此案中属于第二种。

(3)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

45. 乙摸奖中奖的行为有效。(2分) 理由:

(1) 我国民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

民事活动;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1分)

(2)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可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

的民事活动,其它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2分) (3) 三,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

(1分)

(4) 四,本案中乙虽然只有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

应的民事活动,乙完全能够理解摸奖的意义,且摸奖活动组织者并未限制摸奖主体,因此乙的行为有效。(2分)

46.(1)李某的行为不构成过失犯罪。(2分)因为本案属于意外事件。所谓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处于故意或过失,损害结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2分)

(2)李某不应承担刑事责任。(2分)本案中李某主观上不存在过失,因为行为人主观上不可能也不应当预见其行为的结果,因此不应承担刑事责任。(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