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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医院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上半年)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我院于2012年4月24日和25日组织人员进行了自查工作,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 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成立了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小组,明确了职责任务。制定了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专用运送工具的消毒制度、医疗废弃物收集人员个人防护制度, 医疗废弃物专职收集人员职责。 设立“医疗废物分类表”、 “医疗废物处置登记册”、“医疗废物转移记录单”等。建立了医疗废物 集中安全处置和统一管理流程,保障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的正常运行。
二、分类收集管理:
1、分类收集规范,严格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传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传染损伤性废物),杜绝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2、将医疗废物分别放入带有“警示”标识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损伤性废物放入专用锐器盒内不得再取出。
3、医疗废物达到 3/4 满时,做到有效封口,贴上标签。 4、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均先高压灭菌后再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5、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废物, 均
用双层专用包装,并及时密封、贴上标签。
三、收集转运管理:
1、专业人员管理:运送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在运送时,必须戴口罩、帽子、手套、防护鞋、等,做到持证上岗,定期体检。
2、运送医疗废物人员每天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运送至暂存地。收集转运医疗废弃物时,必须按照指定的路线转运。
3、运送前应检查医疗废物标识、标签、封口,防止运送途中流失、泄漏、扩散。
4、运送结束,及时清洁消毒运送工具。
5、严防暴露损伤,发生暴露损伤应及时报告院防疫科、医务科。 四、暂存设施及登记管理:
1、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地,暂存地远离医疗、人员活动区;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防渗漏措施;易于清洁消毒。
2、暂存点消毒管理:医院暂存点的警示标识清楚、交接记录完整、消毒记录及时。配备相应的消毒工具、器具及设备,定期消毒,严格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采用有效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或喷雾消毒。
3、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有专人管理,有“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的标识。
4、医疗废物在暂存点存放不得超过 2 天。 5、医疗废物转出后对暂存点及时清洁、消毒。
6、产生和运送医疗废物的科室,对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 时间、去向、经办人签名等内容进行登记,登记资料保存 3 年。
7、医疗废物不得自行处理,禁止转让、买卖事故发生,定期督查。 五、应急预案: 建立了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对转运途中发生医疗废弃物泄露,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应急处理措施,严防发生二次污染,确保安全。
鄂托克旗人民医院
院感科
2012 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