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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08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

人年检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利代理

【发文字号】鄂知办[2008]87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08.08.11 【实施日期】2008.08.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08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

(鄂知办〔2008〕87号)

各代理机构:

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08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国知发法字[2008]95号)要求,我局将开展2008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相关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和在机构中执业的专利代理人都应当参加2008年年检。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代理人的人数和姓名应当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信息一致。本次年检暂不要求专利代理机构另行提交其他财务报表。 1 / 3

二、核实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是否符合《专利代理条例 》和《专利代理管理

办法 》的有关规定是年检的主要目的。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应当认真填写《2008年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登记表》和《2008年专利代理人年检登记表》的各项内容,不得缺项。

三、按照《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关于年检的有关规定,我局将于200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完成2008年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的年检审核工作,并将年检结果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我省各专利代理机构应积极组织,认真填写年检表格、准备年检材料,并将年检材料(一式3份)于2008年10月15日前报至我局协调管理处。

四、如果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年检记录栏目已经填满,请相应机构将旧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于2008年10月15日前一并交到我局,由我局统一代办注册证副本更换手续。 特此通知。

联系人:鄢志波 马俊 电 话:027-87168519 附件:

1、2008年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登记表 2、2008年度专利代理人年检登记表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1

2008年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登记表

表一(1) 序号: 2 / 3

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专利代理机构地址 负 责 人 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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