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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琼府[2015]72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03 【实施日期】2015.09.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府〔2015〕7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省人民政府开展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投资项目大会战活动,是今年以来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推出的一系列重要举措的延伸和拓展。这次大会战活动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对确保全年各项计划完成,并为明年及“十三五”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具有重大意义。各市县、省政府直属各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深刻领会当前开展投资项 1 / 3

目大会战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以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的高度,调动各

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各方作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认真传达学习,及时动员部署

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要于今年9月10日前召开政府班子会议、厅(委)务会或者党组会,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及工作要求,9月15日前召开本市县、本部门干部大会进行动员,确保传达到位、落实到位、服务到位。各市县、各部门上述工作情况要于9月17日前报送省政府办公厅,抄送省发展改革委。 三、细化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任务

(一)确保项目质量。要从项目投资规模、领域及布局等角度遴选项目,确保一批条件成熟、带动力强、质量高的项目纳入大会战加快推进。

除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省重点项目拟开工项目外,要认真梳理本市县、本单位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项目,于9月15前送省发展改革委汇总。项目申报数量、质量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年终考评。

对2012年以来的招商签约项目进一步梳理,推出一批今年四季度能够开工的项目,将项目计划、责任分工和落地进度安排表于9月12前送省商务厅汇总,于9月15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省发展改革委汇总形成项目清单报省政府审定后于9月20日前印发执行。

(二)细化责任。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要按照印发的项目清单,按开工时限逐个项目制定推进时间表、路线图,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对项目推进实行节点计划管理。各项目进度节点计划要于9月30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汇总后报省政府督查室。除特重大项目外,各项目开工一律不搞开工仪式。

(三)加快审批。省政府对纳入百日大会战项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并由省政府各位 2 / 3

副省长每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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