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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闵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法规类别】人大议事 【发布部门】80903B001 【发布日期】2014.10.22 【实施日期】2014.10.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闵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2014年10月22日中共闵行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发挥中共闵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以下简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有关规定,结合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是中共闵行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的派出机构,其主要任务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党组织的工作。 1 / 2

第三条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以下简称“党组会议”)议事范围: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中央、市委及区委的重大决定、重要部署和重要会议、指示精神,提出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意见; (二)讨论研究需向区委提出的重要报告或请示;

(三)讨论研究需要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协调沟通的重大事项;

(四)讨论研究重大工作方案、会议安排、规章制度和文件:

1、讨论研究区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的重大工作思路、工作安排;

2、讨论研究区人大常委会议案督办、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监督、预算审查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3、讨论研究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 4、讨论研究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5、讨论研究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时间、议程和组织机构等安排; 6、讨论研究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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