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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岛市防范打击处置非法集
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青政办字[2016]58号 【发布部门】青岛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4.27 【实施日期】2016.04.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岛市防范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字〔2016〕58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防范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青岛市防范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刘明君 副市长
副组长:于钦德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 陈月敏 市委副秘书长、市扶贫办主任 万建忠 市政府副秘书长 韩守信 市政府副秘书长 1 / 2
成 员:毛加栾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胜良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沈建军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 张旭东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 唯 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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