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考核办法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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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下发《2017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的

通 知

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县城投公司;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10日

2017年住建局机关党建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建工作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管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做到日常考评与述职评议相结合、党建考评与绩效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紫阳县住建局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的考评。 第二章 考评组织

第四条 局党组全面负责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评。行政股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协调和组织。

第五条 局党组会负责审定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评结果。

第三章 考评内容

第六条 考评内容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等六大项,设置相应量化考核指标和考点,实行百分制考评。

第七条 纳入局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单位的各股室,其党建考评指标纳入局机关绩效考评。未纳入局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单位的股室,其党建考评指标按照局机关绩效管理中确定的党建指标,由机关党组实施考评。 第四章 考评实施

第八条 考评分为党建日常考评和党建述职评议。其中党建日常考评占年度考评总分的90%,党建述职评议占年度考评总分的10%。

第九条 党建日常考评。局党组按照考评时间节点对考评内容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一)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单位的股室。党建日常考评包括绩效管理中党建指标完成情况和组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组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依据年度绩效考评总分确定),分值分别占年度考评总分的70%、20%。

其日常考评成绩=党建指标考评成绩×70/党建指标标准分值+组织绩效指标考评成绩×20/100

(二)未纳入绩效考核股室。局党组按照局机关绩效管理中确定的党建指标制定评分细则,根据考评标准对各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相关指标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