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0 15:59:0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全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相关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项目部及全体员工。 3编制依据 3.1《安全生产法》 3.2《职业病防治法》 3.3《建筑法》

3.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5《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3.6《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3.7《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 3.8《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 3.9《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

3.1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公司第27号令) 3.11《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公司第49号令) 3.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3.13《职业病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 3.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_2007) 4职责 4.1公司董事长

4.1.1负责全公司职业健康管理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4.1.2批准职业健康体检计划。 4.1.3批准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计划。 4.1.4批准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4.2.1为全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部门。

4.2.2制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进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4.2.3编制职业健康体检计划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计划。 4.2.4审核基层单位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5识别存在职业危害的工作岗位,并对用工情况进行管理。 4.2.6职业危害告知工作。

4.2.7评价全公司职业健康管理状况。

4.2.8负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4.3安全质量部

4.3.1分析辨识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影响范围、接触人数,编制具有适宜性、有效性、针对性防护措施等资料。

4.3.2 配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进行调查、处理。 4.3.3联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监督检查基层单位、项目部职业健康工作情况。 4.4财务部

4.4.1 负责职业健康管理方面的资金计划安排。

4.4.2监督检查基层单位、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方面资金的落实情况。 4.5工程管理部

4.5.1 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4.5.2制定职业危害场所检测计划,定期对职业危害场所的粉尘、噪声、毒物等指标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存档。

4.5.3编制施工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4.5.4编制生产设施、防护设施维护、保养、检修计划,确保其安全运行。 4.5.5制定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操作规程。 4.6工会

4.6.1监督公司执行国家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情况。 4.6.2识别女员工职业禁忌岗位,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

4.7党委宣传部配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进行员工职业健康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4.8基层单位(项目部)

4.8.1 对本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 4.8.2 为本单位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8.3 向安监部门申报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 4.8.4 为患职业病的员工进行医治,并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偿。

4.8.5收集保管职业健康档案、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和工伤员工保险待遇档案。 4.8.6配合处理职业健康违规事项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并根据相关要求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同时上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5管理内容和方法 5.1前期预防

5.1.1作业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项目部应及时、如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