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宣贯工作会议通知(聊安监函字〔2011〕62号)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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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聊安监函字〔2011〕62号

关于召开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宣贯工作会议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安监局,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

为宣传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定,落实10月27-28日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宣贯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下一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经市安监局研究,决定召开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宣贯工作会议。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11月28-29日。28日上午8:30-9:30报到,9:30正式开会。

二、会议地点:聊城市光岳宾馆第八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分管局长和危化科科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科科长;中石油和中石化聊城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科科长;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科科长。

四、 会议主要内容:

宣传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传达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宣贯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安排下一步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五、其他事项: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安监局负责通知辖区内有关企业按要求参加会议,并及时汇总参加会议人员回执表(见附件),于11月27日上午11:30前报市安监局危化科。联系人:姚仁涛 电话:2127859邮箱:lcajjwhk@126.com。

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宣贯工作会议与会人员报名回执

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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