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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7 0:29:3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18年度民生工程及十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2015年度民生工程及十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届七次全会精神,全力推进18年全市重点民生工作,按照《18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19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和市政府目督办《关于印发<18年全市“十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督〔2015〕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全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中央“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和市委***届七次全会要求,全力推进环保民生工作。 二、工作任务

加强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完成全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对位于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各类排污口进行清理整治。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顺利完成18年民生工作任务,市环保局成立民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及各县(区)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由自然生态科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员为***。 四、责任分工

1、局办公室(责任人:***)

深化环境宣传教育,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5环境日宣传环保知识及法律法规,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推动民生工作的开展。 2、自然生态科(责任人:***)

负责全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安排部署;督促指导各县(区)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及评估;指导各县(区)按照《村镇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DB61/335-2003)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大纲》编制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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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组织成立环保、水务等专家组,对各县(区)上报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进行评审,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指导各县(区)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复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设置保护区界碑、标识,对有条件的乡镇设置隔离设施。负责每月3日前向市民生办报告民生工作进度。

3、市环境监测站(责任人:***)

协助***区、***区、***区对拟划分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水质进行监测,同时完成相关数据表格的填报,完成水源地简介及照片;指导各县环境监测站对辖区内拟划分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水质进行监测,同时完成相关数据表格的填报,完成水源地简介及照片。 4、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责任人:***)

协助经开区分局对拟划分和已划分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各类排污口进行清理整治,指导、督促各县(区)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各类排污口进行清理整治。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任务。市局各有关科室及直属单位要加强对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的指导督查,各县(区)环保局(分局)要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落实责任股室,确保年度民生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局内各有关科室及直属单位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3、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对促进民生改善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积极推动全市重点民生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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