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增值税免抵退税计算方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3/29 0:19:0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增值税免抵退税计算方法

增值税基本计算公式:

在计算免抵退税时,考虑存在退税率低于征税率,需要计算不予免抵退税的金

额,从进项税中剔除出去,转入出口产品的销售成本中(与税法Ⅱ所得税衔接),因此,免抵退税计算实际上涉及免、剔、抵、退四个步骤。 免、剔、抵、退四个步骤: 免——即出口货物不计销项税。

剔——就是作进项税额转出的过程,把退税率低于征税率而需要剔除的增值税

转入外销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营业成本)——外销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抵——用出口应退税额抵减内销应纳税额,让企业用内销少缴税的方式得到出

口退税的实惠。

“抵”之后企业应纳税额可能出现的结局——结果为正数或结果为负数。

退——在企业计算出当期应纳税额小于0时,才会涉及出口退税。在这个时候,

内销的应纳税已经全部被出口应退税额冲抵掉了,而出口应退税还存在没有被抵完的金额。 公式可分为三大组。

第一组公式体现免、剔、抵过程,包括1.和4.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

税额)

关于“剔”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折合率×

(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剔”的简化计算公式:

“剔”的金额=(外销额FOB-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征税率-退税率) 关于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包括当期国内购进的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

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的价格和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其中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两种确定方法:实耗法与购进法。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口料件到岸价格+海关实

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采用“实耗法”的: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离岸价×

外汇人民币折合率×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采用“购进法”的: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实际购进的进料加工进口料

件的组成计税价格。

【例题】某企业签订进料加工进出口合同,5月,进口料件到岸价格折合人民

币318万元,当月将部分完工产品出口,FOB价折合人民币400万元。该企业计划分配率为60%,该企业征税率17%,退税率16%。 则采用实耗法确定的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400×60%=240(万元)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40×(17%-16%)=2.4(万元) 当期“剔”税=400×(17%-16%)-2.4=1.6(万元) 或=(400-240)×(17%-16%)=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