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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9 3:38:2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汽机专工(主管)工作标准 23.4.1 岗位规范 23.4.1.1 工作内容

23.4.1.1.1 是本专业技术管理的负责人,在部长、副部长领导下全面负责专业技术管理考核及指导工作。

23.4.1.1.2 负责编制本专业安措、反措计划。

23.4.1.1.3 负责编制运行管理制度,起草运行规程及其修改工作。 23.4.1.1.4 负责监督“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 23.4.1.1.5 负责制定重大操作、技术改进等措施和方案。

23.4.1.1.6 负责建立健全设备台帐,统计设备缺陷、设备投入率、利用率等工作负责检查本专业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

23.4.1.1.7 负责参与持证上岗考评及岗位培训工作。 23.4.1.1.8 负责制定本专业年度运行方式及其修改工作。

23.4.1.1.9 负责检查指导外委生产系统相关专业运行技术和运行管理工作。 23.4.1.2 岗位权限:

23.4.1.2.1 有权决定本专业技术问题。 23.4.1.2.2 有权对运行规程提出修改意见。

23.4.1.2.3 有权提出本专业技术改造方案、操作技术措施方案。 23.4.1.2.4 有权制止各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

23.4.1.2.5 组织召开专业工作会议,参与运行分析、事故分析和调查工作。 23.4.1.3 检查与考核:

23.4.1.3.1 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检查与考核。 23.4.1.3.2 按本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23.4.1.3.3 接受有关领导的检查与考核。 23.4.2 工作标准

23.4.2.1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运行规程》。

23.4.2.2 定期检查“安措、反措”的执行情况。

23.4.2.3 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指导本专业运行技术管理工作。 23.4.2.4 执行各种规程、制度严细认真,坚持原则,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