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南京市征地补偿款多少?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2 14:10:5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19南京市征地补偿款多少?

搬家费:按被拆迁的合法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2元,超过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自行过渡费:按被拆迁的合法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6元,超过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足600元的补足至600元。 伴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度不断展开,我国越来越重视新农村的开发发展,那么在农村征地拆迁变得越来越常见,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国家以各种形式进行征收,同时也会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进行补偿,2018南京市征地补偿款多少?

最新拆迁补偿办法适用于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六区,征收补偿最低标准的被征收人是指——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和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直管公房承租人(以下称直管公房承租人),且在该市仅有一处合法房产凭证记载的住宅。

当前拆迁补偿安置分为实物补偿和货币补偿两种。通知明确,征收项目中提供的征收安置房最小户型面积不得低于45平方米;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申购征收安置房且获得的房地产评估价格不足以购买45平方米征收安置房的,

不足部分由房屋征收部门补足,并纳入征收项目成本;征收项目补偿方案中明确的征收安置房最小户型面积超过45平方米的,超出面积部分可由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按征收安置房申购价格购买;无能力购买超出面积部分的,可与区政府指定的有关单位按份共有该套征收安置房的产权。 如果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且获得的房地产评估价格低于45万元的,那么征收补偿款补足至45万元;符合货币安置奖励费有关规定的,在45万元基础上计算货币安置奖励费。

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自征收签约期限首日起45日内完成搬迁并办理交接手续的,给予一次性提前搬迁奖励费。奖励费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并结合签约期限给予。

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

为保障被征收人和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直管公房承租人(以下称直管公房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除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外,本市对房屋征收其他的补偿补助奖励项目和标准规定如下: 住宅房屋补偿 搬迁补助费

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搬迁时发生的搬迁补助费,

包括搬迁费用和设备迁移费用。搬迁费用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设备迁移费用根据被征收房屋内管道煤气、空调、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热水器、宽带网等设备情况,参照市场收费价格计算。 临时安置补助费

房屋被征收后进行安置过渡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

实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产权调换协议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及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发放。 其他补助费

(1)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及同户籍内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且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区人民政府可以给予补助费。

(2)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并符合救助条件的,区人民政府可以给予补助费。 期限内搬迁,给予20%的货币安置奖励费

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在签约期限内搬迁,仅选择货币补偿且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可以给予房地产评估价格20%的货币安置奖励费。

除前款货币安置奖励费外,区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提前搬迁情况再给予不超过房地产评估价格20%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