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3 4:16:1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医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院领导班子对全院医疗、行政工作的领导,更好的发挥院领导班子的职能,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和监督议事决策行为,改进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的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参与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地开展工作。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靠职代会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

第三条 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领导班子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第四条 领导班子议事形式以召开会议为主,会议类型包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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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会议、领导班子行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根据不同的内容和议题召开不同类型的会议。

第五条 杜绝以非会议的形式决定重大事项的做法。

第二章 各会议议事规则

第六条 党委会议议事内容、程序和办法 (一)议事内容:

1. 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指示和重大决定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方案。

2. 讨论决定医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

3.研究决定医院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中长期规划、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报告请求,以及涉及医院全局性的重大工作思路等事项。

4.研究涉及医院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审议通过行政办公会议提交的其他重要事项。

5.研究决定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调整,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以及中层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任免和奖惩等事项。

6.研究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讨论党员、职工教育和党员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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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7.研究分析党员及职工的思想状况,讨论制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8.研究讨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建设工作。 9.其他需要由党委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议事程序和办法

1.医院党委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适时召开。

2.参加人员范围:医院党委委员。

3.每次会议的议题由党委办公室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后,提请书记确定。党委委员也可直接向书记提出个人认为有必要的议题。议题确定后及时向党委委员通报,以便准备意见。会议期间不得临时动议议题以外事项。

4.党委会议由院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实到会人员超过应到会人员的一半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做出决定。

5.党委会议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委员要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会议主持者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对重大问题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通过表决形成决议。当意见分歧双方人数相当时,可再次复议或暂缓决议,待条件成熟时再行讨论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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