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车站运作规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6 3:56:0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灯表示正确。

6.11.5.2 当行调指令车站操作或车站需要扣车时,由行车值班员按压IBP盘扣车按钮,确认指示灯表示正确后,及时报告行调,并通知司机。

6.11.5.3 扣车原则上是“谁扣谁放”,当ATS故障时,对原行调扣停的列车,经行调授权后,由相关车站放行。

6.11.5.4 执行“终止扣车”命令时,应确认列车已停稳方可操作。 6.11.6 紧急停车的规定

6.11.6.1 紧急停车按钮只有在突发紧急情况(人、物坠落钢轨,安全门、车门夹人夹物等)时,才能使用。

6.11.6.2 紧急停车按钮的使用无需向行车调度员(行车值班员)请示,但使用后必须立即报告行车调度员(行车值班员),并由行车值班员通知司机。

6.11.6.3 行车值班员通过按压IBP盘上的紧急停车按钮,站务人员通过按压站台紧急停车箱里的按钮实现对列车紧急停车。

6.11.6.4 在危及行车或人身的安全消除,确认具备行车条件后,报告行调,经行调允许后方可取消紧急停车。

6.11.6.5 行车值班员通过按压IBP盘上的取消紧急停车按钮实现切除紧急停车功能。

7 车站设备操作7.1 通讯设备

(重点) 车站通讯设备包括广播、CCTV、时钟、PIS、公务电话、专用电话(调度电话、站间电话、轨旁电话)、无线终端(无线固定电台、手持台)、对讲机、公安视频监控终端。

7.1.1 调度电话:在车控室里有专用电话按键式操作台(40键)1部,通过按键实现单呼、组呼、全呼和会议功能;另外车控室设有行车调度电话、电力调度电话、防灾/环控调度电话、维修调度电话各1部,为专线电话,具有录音功能,只要拿起电话即可与相应调度员联系。

7.1.2 站间电话:在车控室内设站间电话2部,可与邻站联系,具备录音功能。

7.1.3 公务电话:公务电话分为模拟电话和数字电话两大类。数字电话设置在站长室,模拟电话设置在车站控制室(2部)、更衣室、站长室、交接班室、票务室、客服中心、站务员室,公务电话为5位编号,分为A、B两大类,其中B类用户用于地铁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电话联系,A类用户用于地铁用户与公网用户间的通信。

7.1.4 轨旁电话:隧道内每隔150米设有一台电话,打开电话盒,直接接通所属车站的站间电话主机。

7.1.5 固定电台:车站控制室设有固定电台(800MHz频段)1部,用于与指挥中心调度、司机、便携台的通信。

7.1.6 无线调度手持台:每个车站配备无线调度手持台(800MHz频段)3台,可在车站、隧道直

接与行调通话。

7.1.7 对讲机:每个车站配备若干对讲机(400MHz频段)给行车、客运、票务岗位使用,用于车站内部各岗位间通话。

7.1.8 CCTV:车站控制室设备由3台22”彩色液晶监视器(2台四画面监视器,1台监控终端)、1台22”公安视频监控终端、1个电源紧急启动开关(集成于IBP盘面)组成。前端设备每站配置室内枪式固定彩色摄像机、防暴半球彩色摄像机、台室内/外一体化球型彩色摄像机;图像摄取范围为每站的出入口、站台、站厅、自动扶梯、AFC的售票机和闸机等处。

7.1.9 广播:广播车站设备包括车控室广播控制盒、广播无线手持终端、扬声器等,行车值班员及站台站务员可通过广播系统向车站旅客进行运营服务广播、向工作人员发布作业通知,当发生火灾等灾难时,可以兼做消防广播。广播系统可对本站所有选区广播、多个选区广播或单个选区广播。

7.1.10 时钟:时钟车站设备主要有车站母钟(二级母钟)、时间显示单元(子钟)等,各车站的公共区域、车控室、票务室、交接班室、站长室等设有子钟,为工作人员及乘客提供统一的标准时间信息。

7.1.11 PIS:在车站控制室设有PIS操作终端,在站厅、站台设有PIS系统显示屏,用于显示广告资源信息、运营动态信息、乘车指引信息、乘客安全信息等,在车站发生紧急情况时,播放应急信息,车站对PIS系统只监视权,无操作权,在PIS系统显示屏上发布应急信息由指挥中心负责。 7.2 防灾报警系统(FAS)

7.2.1 FAS系统

7.2.1.1 1号线FAS系统车站设备主要为: NFS-3030火灾报警控制器、图形显示终端、双电源自切箱、消防专用电话、各类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插孔、隔离模块、输入模块、输出模块等;FAS系统和自动气体灭火系统设有接口,接收气体灭火系统的故障信号和每个保护区的预警信号、报警信号、喷放信号、手/自动信号。FAS系统和BAS、通信、给排水、环控等设备设有接口。

7.2.1.2 车站FAS系统的运行方式

a) FAS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处于广播、系统手动联动状态,在人员暂时离开时将控制显示联动板上的广播切换和系统切换旋钮切换到自动联动状态。

b) 当FAS系统处于广播、系统手动联动状态时,当FAS系统确认现场有火警后只进行报警,不进行相应的广播及系统设备联动。当确定是火灾后,首先人为用钥匙将控制显示面板上的系统封锁旋钮切换到正常位置,然后在控制显示面板上人为用钥匙进行以下操作:1、系统切换旋钮切换到自动状态,系统将启动系统联动设备;2、广播切换旋钮切换到自动状态,系统将启动消防广播。

c) 当FAS系统处于广播、系统自动联动状态时,在系统确认火警后进行报警并自动进行消防广播及自动启动系统联动设备。

7.2.1.3 车站级FAS系统火灾处理流程,见附录D。 7.2.2 气体灭火系统

7.2.2.1 气体灭火系统设备概况

a) 18个地下车站的通信设备机房(含通信电源室及通信电缆间)、信号设备机房(含信号电源室)、

牵引降压混合、降压及跟随变电所、整流变压器室、交流开关柜室、直流开关柜室、整流器柜室、动力变压器室都配备有气体自动灭火系统。

b) IG541混合惰性气体灭火系统由控制子系统和管网子系统两部分组成。控制子系统由自动灭火系统集中报警控制器及现场设备:灭火控制盘、探测器、警铃、声光报警器、输入模块、输出模块等组成。管网子系统包括储存装置、启动装置、分区控制阀、喷嘴、输送管路及其它附件组成。

c) 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和FAS系统设有接口,将故障信号及每个保护区的预警信号、报警信号、喷放信号、手/自动信号送给FAS系统。

7.2.2.2 运行方式

a) 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应24小时正常工作。 b) EST主机处于自动状态。

c) 各保护区门口的REL上:功能隔离旋钮位于正常位置。当有人进保护区时,将功能隔离旋钮转到隔离状态,当离开保护区房间后,将旋钮恢复到正常位置。

d) 只有电源显示灯亮。 7.2.2.3 操作与控制

a) 自动控制:防护区内的烟、温探测器都报火警后,系统确认火警(同时将火警信号报到车控室FAS主机和LMS,需要车控室人员将FAS系统切换到自动状态),在系统确认火警延时30秒~40秒后,气体自动释放。

b) 手动控制设置在防护区外,设备名称为REL,其位置在防护区每个门的外侧。在有人按下内部启动按钮后系统确认火警(同时将火警信号报到车控室FAS主机和LMS,需要车控室人员将FAS系统切换到自动状态),延时30秒~40秒后,该防护区的气体释放。

7.2.2.4 警报装置

a) 警报装置分别有探测器预警、确认报警、气体释放报警三种。

b) 在每个防护区内有警铃。当防护区内一个探测器报警后,保护区内警铃会报警,提示现场可能有火情。

c) 在每个防护区内外分别安装了声光报警器。当防护区内有两个探测器报警后,系统确认火警,保护区内外的声光报警器发出警报声响,提示现场有火情。

d) 在每个保护区门外侧上方装有气体释放指示灯,气体释放时,灯自动点亮,提示防护区外人员气体正在释放,不能进入。

7.2.2.5 紧急停止按钮

现场停止按钮的位置和数量与现场启动按钮的位置和数量是对应的,在延时时间内压下停止按钮可以阻止气体释放,松开后气体仍然能释放。停止按钮在系统延时时间内压下能起到阻止气体释放的作用,但超出延时时间后压下停止按钮无效。

7.2.3.6 气体灭火系统火警操作流程,见附录E。 7.2.3 FAS系统、气体灭火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7.2.3.1 车站行车值班员加强FAS系统的监控和对气体灭火系统的监视。

7.2.3.2 FAS主机上和LMS图形显示系统上如果发现有新的故障或信息出现应及时做好登记并上报环调。 7.3 BAS

7.3.1 BAS报警信息的处理

当发现有报警信息时,应及时处理,点击查看汇总,确认是否需要报告环调。 7.3.1.1对于7级(最低级)报警,直接确认即可;

7.3.1.2对于6级(设备故障)报警,应报环调,由环调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7.3.1.3对于4级(区间阻塞)报警,主要依赖指挥中心来处理,在自动失去作用时,要根据环调人员的要求开启相应的TVF风机,并注意风机的转向;隧道阻塞监控画面如下,当线路处于正常状态时,上下行列车显示为正常运行的动画,当阻塞事故发生时,列车停在对应事故区间位置,并闪烁,同时阻塞隧道也出现红色闪烁。

7.3.1.4对于2级(区间火灾)报警,在确认火情后,指挥中心向车站发送相应的火灾模式号,启动排烟,在自动失去作用时,站务人员要手动按下对应IBP盘上的按纽(车控室操作台右边的红色按钮);

7.3.1.5对于1级(车站火灾)报警,通过FAS、BAS接口程序接收FAS发送的火灾模式号,启动排烟,在自动失去作用时,站务人员要手动按下对应IBP盘上的按纽(车控室操作台右边的绿色按钮,该按钮上方的红色小灯会亮起)。当接收到火灾信号时,对应的模式,会变为红色。点击火灾模式画面中的 模式n(n表示对应模式号) 按钮,可显示该模式对应的设备动作状态,便于对火灾模式下设备情况的监控。

7.3.1.6对于4级 (包括4级)以上的报警属于灾害情况,声光报警器会动作,;另外BAS系统同一时间只能执行一个灾害模式,在未复位以前,对于再给出的灾害模式信号,BAS系统不会执行。

7.3.2 BAS通风系统

7.3.2.1 BAS系统为空调大系统设置有五种模式:

0——停运、1——只排不送、2——只送不排、3——全新风、4——最小新风 7.3.2.2 BAS系统为空调小系统设置是三种模式: 0——停运、1——通风、2——空调

7.3.2.3 BAS系统为隧道通风系统设置是两种模式: 0——开式运行、1——闭式运行 7.4 电扶梯的操作

7.4.1 电扶梯操作要求

7.4.1.1 必须由受过培训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操作时必须严格按规程执行。

7.4.1.2 电扶梯专用钥匙须由专人保管,除操作、维修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授权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借出。电梯控制箱钥匙及电梯三角钥匙只有专业维保人员可借用,特殊情况下由相关责任人授权方

可借出。

7.4.1.3 必须使用专用钥匙对电扶梯进行开关操作,操作完毕后,不得留在电扶梯开关上。 7.4.2 扶梯操作方法

7.4.2.1 正常情况下,在进行启动、停止、换向操作前,必须确保梯级和扶手带上没有人或物。 7.4.2.2 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a) 确认上下出入口踏板及不锈钢装饰板位置正确,无破损。 b) 确保梳齿板和梯级无缺齿,梯级凹槽内及梯级周边缝隙内无杂物。

c) 确认粘贴在扶梯出入口处的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示意图)清晰明确无破损,警示标志完好,位置正确。

7.4.2.3 启动操作步骤

a) 将钥匙插入运行开关,向需运行方向旋转约60度一次,放松钥匙使其自动复位。如希望扶梯节能自动运行方式下运转,在两秒内向需运行的方向连续旋转-放松—旋转-放松 即可。

b) 扶梯启动后,将钥匙拔出。

c) 试乘扶梯,确认有无异响及异常振动,扶手带有无裂痕是否与梯级同步,如有异常,应立即按下急停,并通知维修人员。

7.4.2.4 正常停梯操作步骤

a) 将钥匙插入运行开关,向正在运行方向的反方向旋转放松一次,将钥匙旋至零位拔出。 b) 扶梯完全停止后,检查外观有无破损,并请保洁员清洁扶梯。 7.4.2.5 换向运行操作步骤

a) 将钥匙插入运行开关,向运行方向的反方向旋转-放松一次。 b) 扶梯完全停止后等待半分钟,再向需运行方向旋转一次。 c) 待扶梯正常运行后,将钥匙拔出。

7.4.2.6 紧急停梯操作步骤(正常情况下必须使用钥匙开关自动扶梯,严禁非紧急情况使用急停按钮停梯)

a) 发生紧急情况须使用急停开关时应先大声警示乘客“紧急停止抓紧扶手”,再按下急停按钮。 b) 确认人员及设备状况,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c) 扶梯运行期间操作人员应尽量经常巡查设备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如无把握可先关停设备,询问专业维保人员后再行处理。

d) 停运后必须清洁扶梯外观,特别是梯级周边和扶手带周边。 e) 清洁时,标贴和警示牌板只需轻轻擦拭即可,尽量保护字体及底色。 7.4.2.7 紧急情况下处理

a) 发生紧急情况(例如乘客摔倒或手指、鞋跟被夹住)时,应立即呼喊梯级出入口处的人员按动红色急停按钮,停止扶梯运行。正常情况下勿按动此按钮,以防突然停止使其它乘客因惯性而摔倒。

b) 发生火灾、地震、水淹事故(例如水管破裂)时,请勿搭乘扶梯,应通过消防楼梯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