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汇款业务办法》的通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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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汇款业务办法》

的通知

【法规类别】支付结算

【发文字号】农银函[1999]1020号 【发布部门】中国农业银行 【发布日期】1999.11.23 【实施日期】1999.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汇款业务办法》的通知 (1999年11月23日 农银函[1999]10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直属分行:

为增强农业银行的资金实力,拓宽农业银行的业务领域,推动并规范个人汇款业务的开展,总行制定了《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汇款业务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办好个人汇款业务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培训工作

本办法根据《支付结算办法》和《中国农业银行储蓄管理制度》、《中国农业银行全国联行往来制度》,对农业银行个人汇款业务进行了规范,其中着重规范了储蓄所办理个 1 / 2

人汇款业务的会计核算,明确了通过活期储蓄存款账户办理个人汇款的操作程序。各行

要结合本行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做好有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加强对外宣传

个人汇款一直是农业银行结算业务种类之一,但由于宣传不够,大多数城乡居民不知道农业银行可以办理个人汇款,往往是到银行提取现金后再到邮局办理汇款,既不方便,又增加了银行的现金供应量。各行应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让社会了解农业银行的服务优势、服务种类及办理方法。 三、增强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

开办个人汇款业务,金额小,服务对象多,会给柜面工作人员带来一定的工作压力,柜面人员要增强服务观念,发扬爱岗敬业精神,礼貌待客,提高工作效率,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服务。各行应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公开投诉电话,对工作有成绩的人员给予表扬奖励,对怠慢顾客,拒绝受理个人汇款业务的网点和个人,给予批评处罚。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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