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项目经理变更函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6 13:59:5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附件二:

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表

编号:变 工程名称 标段编号 办理人员 变更理由 原项目负责人(总监) 联系电话 政府投资项目 变更后项目 负责人(总监) □是 □否 申请时间 名称: 盖章: 申请单位 1: 附件材料 2: 3: 所需附件材料要求:

一、施工项目项目负责人变更按省建设厅苏建招[2005]580号文执行,可变更情形如下:

1. 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2. 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暂停或者吊销担任项目经理的资格的; 3. 不能胜任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发包人要求更换的; 4. 变更工作单位的;

5. 罹患严重疾病需要治疗或者休养,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或者超过合同工期二分之一以

上的。

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如下:

1. 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同意其变更项目负责人的证明;

2. 属于以上第3种情形的,提供发包人、监理单位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通知。该通

知应经发包人及其现场工程师签署,实行监理的,还应当经监理单位和总监签署;? 3. 属于以上第4种情形的,应提供原企业出具的离职证明;

4. 属于以上第5种情形的,应提供由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疗机构出具,经主治医

师签名的疾病诊断书和住院、休养证明。

二、监理项目总监变更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省建设厅苏建工[2007]168号文,可变

更情形如下:

1. 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2. 调离原单位的;

3. 建设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不满意要求变更的; 4. 总监理工程师需长期脱产学习的; 5. 不再具备从业资格的;

6. 因受行政处罚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

需提交的材料:提供单位有关证明材料和建设单位同意变更证明。

如是政府投资项目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变更,则执行省建设厅、监察厅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二十二条对原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承接工程的规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