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管办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1 13:53:1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佳木斯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公室

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综合科: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和日常政务;负责协调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关工作,总结交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经验,收集、传递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信息;负责组织落实上级安排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培训科:负责组织下市县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上级有关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和规范;负责按照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法和规章,执行省办行业发展规划、培训计划、培训标准、开业标准和开业审批程序等,并组织实施(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负责管理市行政区划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单位,指导培训单位的申请、立项;负责认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车辆的车型和装备,检查教练车辆和装备的安全、技术性能,核定教练车数量(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负责组织全市考试员、教练员参加省办的培训以及初步认定审核(依据《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负责组织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依据《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

通知》);负责组织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推广新技术,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提供服务。

三、监督检查科:负责监督检查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经营资质、经营行为和教学培训质量情况,维护培训市场的正常秩序(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负责处理培训机构、学员的投诉,及时调查和处理;负责行业安全和信访等工作。

四、财务科:负责驾管办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对专用发票、合同、表、证、牌及培训教材等物品的入库、发放、保管和检查等工作;负责对培训机构发票的使用管理的监管工作。 五、人劳科:负责驾管办干部调动、提拔和使用工作;负责人员编制管理、工资、干部人事和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承担劳动保护、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报送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信息科: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信息化工作;负责按照教学计划和大纲,对科目培训过程及培训结业考试实施网络监管(依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利用网络监管平台对车载计时系统的安装、使用、培训、结业考试实施监督检查(依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