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追溯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 4:34:4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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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起草人:xxx 药品追溯的管理制度 xxxxxxxxxx 审核人:xxx 页数 版本号 批准人:xxx 执行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 x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变更记载: 变更原因:修订 一、目的:加强药品的经营管理,确保经营药品的可追溯性。 二、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品的追溯管理。 四、职责:全体人员对本制度负责。 五、内容:

1、药品经营的可追溯是指药品从购进到销售过程中的每一步骤均有据可查,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以保证药品经营过程中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2、本店的药品追溯管理从票据、计算机GSP零售系统等环节进行质量管理控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药品追溯系统,从而实现药品经营过程的可追溯。

2.1、票据环节:本门店属于连锁药店分支机构,采购药品100%需从公司总部指定的委托配送商即xxxxxxxxxxxx购进药品,不得外购。并且所购进药品必须具有委托配送商配送清单。配送清单内容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做到票据环节可追溯。

2.2、计算机GSP零售系统管控环节:门店配备符合经营和质量

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从采购、收货、验收上架、销售等环节进行质量管控,做到进销存相符,以满足国家药品追溯的要求。本门店配备的计算机系统为xxxxxxxxxxxxxxx。

2.2.1、采购环节:门店应当遵循采购制度以GSP计算机系统编辑采购清单或以电话保单方式从委托配送商xxxxxxxxxxxxx采购药品,委托配送商需以电脑配送单和纸质随货同行单的方式向门店传递采购信息。

2.2.2、收货环节:当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核实运输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并核对电脑配送单,实货和随货同行单做到票帐货相符。核对完成后需在计算机系统中录入收货记录信息,并移交验收。

2.2.3、验收上架环节:门店需及时对到货的药品按照验收制度进行验收,并按照规定做好验收记录备查。验收完后及时上架,并在电脑上做好相应记录。

2.2.4、销售环节:门店销售药品时应在电脑上同步操作,处方药和特殊管理的药品还应当按照处方销售,并做好处方药销售记录以及特殊管理药品销售登记记录。

3、在药品零售经营过程中,门店还需按照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及时记录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备案待查,以满足药品追溯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