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改革方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1 18:27:2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云南技师学院学生管理模式 (学生会)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学校学生会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重要平台,依靠学校制度与管理章程,独立开展学生工作的学生自治组织。普遍存在于我国各级各类高等学校中,是高等学校实现教学质量目标的重要辅助力量,是联系学生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系学生会作为基层学生会,在系的日常学习、管理工作和生活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联系各系学生方面有着得天独厚德条件,但现行的学生会体制客观存在着诸如定位不准备,发展理念不清晰,体制不完善,工作内容和方式不能满足同学要求等问题。近年来,随着国家及学校教育改革的推进,学校学生工作的空间更加广阔,但随着人才的知识结构、能力的要求不断提升对传统的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目前我校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学生管理模式相对滞后。

因此,我们应该探索新的学生管理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符合团中央关于《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的规划与要求同时,寻找适应我们的学生管理模式。具体探索如下: 一、明晰学生会组织基本定位和职能。

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各级,要明确学生会组织是党领导下、团指导下的广大同学自我教育、

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要学生组织,各级学生会组织要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

推动学校将学生会组织的定位职能和学生代表大会的功能写入学校章程,强化学生会组织职责,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生生活、成才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

“ 一心双环”

二、优化学生会组织体系

切实建立“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明确组织对院系级组织、院系级组织对班委会的指导职责,建立完善学生会组织对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公开。在中等学校普遍设置学生会,由校团委归口指导。

三、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系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保证选举的公平、公正。

探索实行常任代表会议制度(简称“常代会”),常代会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以学生会组织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要学生组织 以学生社团级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 在党领导下,以团委为团学组织的中心和枢纽 选举产生学生会组织领导机构。学生会委员会、主席团成员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或常任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四、精简优化学生会组织机构。

各级学生会组织遵循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符合学生组织特点,按照扁平化方式改革职能部门设置,减少管理层次,提升管理效能,减少发文、会议等推动工作的形式,杜绝“行政化”倾向。

在职能部门分工的基础上实施项目化工作模式。学生会组织须设立主席团,由主席1名、副主席2到3名组成,学生会组织各职能部门副职原则上不超过2名。不得设置主席助理、部长助理等岗位。

学生会组织的骨干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系服务学生总人数的1%。

五、健全学生权益代表和维护机制。

学生会组织成立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负责开展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的日常工作。

在校团委指导下,与相关公益律师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建立经常性联系,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同学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建立日常调研机制,搭建网络新媒体平台,及时收集、听取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形成报告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