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8 19:43:5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1)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6年(含)以上计3分;

(2)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6年以下计2分。 4、监理人员配套(5分)

凭商务标专用格式中组织结构表及资格证书原件计分。 (1)专业配套完整,注册监理资格人员占50%以上(含)计5分;

(2)专业配套完整,注册监理资格人员占30%以上(含)计3分;

(3)专业配套完整,注册监理资格人员占30%以下(含)计2分;

(4)专业配套不完整的计0分。 5、企业荣誉(5分)

凭投标人提供的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获得的优良工程奖的证书原件按下列方法计分,最高累计5分:

(1)国优每个计2.5分; (2)省优每个计2分; (3)市优每个计1分;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按获得的最高级别奖计分。

6、业绩(8分)

凭投标人提供的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监理过(含在监工程)2个类似或近似项目的主要施工图、竣工验收备案表(单项专业工程可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监理合同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通知书原件中的2种或者2种以上资料,并按下列方法累计计分,最高累计8分:

(1)监理的类似工程规模(民用建筑指结构、建筑面积、层数,工业建筑指跨度和结构,构筑物指高度或容积)等于或大于招标项目的每个项目计4分;

(2)按前项要求小于招标项目的每个项目计3分; (3)近似招标项目(即和招标项目同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或构筑物即可,不限结构、建筑面积、层数)的每个项目计2分;无类似或近似工程项目的计0分。

7、招标人考察评分(7分)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办公条件、公司管理制度、公司技术力量、监理过类似工程等进行综合考察评分:

(1)满意计7分; (2)基本满意计5分;

(3)不满意计0分(招标人应出具书面理由)。 8、投标报价(12分)

招标人依据监理收费标准,提出合理要约价格,投标人响应承诺报价。

(1)响应招标人要约投标报价的得12分

(2)不响应招标人要约投标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