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9 7:41:1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去年9月13日,26岁的刘某到位于东城区安外大街的某公司应聘成为一名保安。事后据刘某供称,他应聘保安就是想瞅准机会监守自盗。
刘某被分配在公司大堂的电梯口,负责出入人员的登记。经过观察刘某发现,公司所收的款项会存放在收款室内的保险柜中,由押款车统一收走;保险柜平时由两名女会计负责,但两人图省事,一般都将记有保险柜密码的塑料牌和保险柜钥匙随意地放在抽屉里。刘某喜不自禁,开始制定偷盗计划。
同年10月初,刘某被调入监控室负责看监控。他利用职位之便将大堂内2、3号和步行梯上方的12号摄像探头调成不录像状态。刘某还偷配了单位后门钥匙,以便潜入和逃跑。 11月1日下午4时,刘某发现会计将10多万元的现金放进保险柜,而当天押款车不会再来取款,刘某决定当晚盗窃。
刘某回到宿舍换了衣服,请假说出去一趟。然后又悄悄返回公司,藏在厕所内。晚上8点半保安巡视完楼层后,刘某戴好事先准备的手套、单肩包进入收款室,在没有上锁的抽屉内找到了保险柜钥匙和写有保险柜密码的塑料牌。可这时,刘某发现自己不会开保险柜。他灵机一动,用手机上网搜索打开保险柜的方法,顺利打开保险柜偷走35万余元现金。
次日,刘某从赃款中取出4000元,租下天通北苑二区的一间房子,将其余的赃款存放在屋内,然后照常去单位上班。 案发后,民警通过对现场进行勘验、查看监控录像等,很快便将此案认定为是内部人员作案,随后将刘某抓获归案。
这个案件还是有疑点:1、现金由2个会计保管;2、会计怎么保管钥匙和密码,保安竟然通过观察就可以发现?这种公司没有偷盗或舞弊是偶然,有才是必然!
确实漏洞比较多,把监控调成不录像状态难道没人发现?保安部没有检查?公司晚上不锁门吗?各个通道都畅通无阻?
从身边实例看内控
实例1:某天去苏宁买一台热水器,一个销售员在跟我聊了十几分钟后,觉得我有心买,但又想再便宜点的心理,对我说:“这样吧,你留下电话和地址,就这台热水器送上门时再付钱,比在这少400元。由供应商直接开票,与在苏宁开票一样的,售后都是这家供应商提供的。”我表示担心质量没保障时,他又说:“都是一样的正品,,新品,可打电话给厂家验证。我实话跟你说,这我都做了很多单了,每单我能提200元,而在苏宁只能拿固定工资。”我接受了,后看到苏宁挂有警示标语说要到苏宁柜台付款开票才有保障。事实上我装了三个月,也暂无出现质量问题和其他纠纷。
实例2:某天去国美买一台洗衣机,一个销售员在我表示购买后跟我说:“这样吧,你如果不用报销,我可以再优惠150元,你只要在总价减500元给收款台,之后你再把350元现金给我就行。”我同意了,毕竟是同一件商品,仅是发票少500元,并无实质损失,且有实质获益。 实例3:朋友开了家蛋糕店,最近一件事很闹心:店里商品多,不可能每件商品都打上标价。且由于这种商品没了要摆另一种商品,不能给每种商品固定位置,也就不能放置固定标价牌。把全部商品列明价格公示,会有点作用但无法根本解决问题。买收银机好像也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服务员很多时候就懒得及时放好可移动标价牌,这样就让个别服务员乱开高价,差价据为己有。
实例4:该蛋糕店朋友说服务员赚差价是无法禁绝的。我跟大客户做生意,无论对方公司如
何死规定,业务员都要回扣,换了业务员也是照要不误,手法很多:如常见的发票高开,即使不吃差价,也要你送他点礼物。
实例5:另一个朋友,说审计没用,他和客户串通签假合同,只要串好词就肯定没问题。要多大多小利润我说了算。
实例还有很多,我有两点看法:一是内控的漏洞都是常见的销售活动,很久很久以前就存在了,可到现在还没解决;二是从个体户到大公司无一幸免。
内控,玩的就是猫捉老鼠的游戏,无论企业如何设置良好的制度,都有破解的漏洞,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内控完全有效,只能是痴人说梦。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说过“美国民主制度成功的三要素:法制、民情和地理环境。墨西哥抄了美国的法制,也有类似美国的地理环境,可却没能建立民主制度,差异就在于民情。”类比企业,即使内控措施再完善,没有企业人的“民情”作基础,也只能是短期有效,长期无效。但企业的企业文化“民情”做得再好,也不可能独立于社会存在,社会这个大“民情”总是不断地影响着小“民情”,再想到之前不久前公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就有“诚信”,而社会诚信稀缺是不争事实。所以社会这个大“民情”要改善也不是一朝一夕的,是一个长久的过程。
当然,对内控也不用那么悲观,虽措施不能完全有效,也会大部分有效,只能在“改进-漏洞-再改进”中前进。如朋友所说:“员工贪一点就算了,捉住就不放过,平常就睁只眼闭只眼,这样反而有利员工稳定,对企业也是有好处的。”水至清则无鱼,也许我们还是抱有乐观态度的。
案例一在行内称漏柜、飞单等,如可举报至商家防损部门,这样一般会给与顾客数千元的补偿。
33岁的老罗在一家知名快递公司上班,任宁波余姚分公司中转场经理,每月收入近8000元。
去年,老罗妻子开了一家餐馆。这本是一件好事,可哪知,却让老罗丢了饭碗。
原来,餐馆开张那天,老罗的同事上门道贺,其中4名同事各包了200元的红包。老罗觉得这是人情往来,便收下了。公司知道这件事后,认为老罗的行为属于收受贿赂,将他解雇了。
老罗自然想不通,双方打起了官司。一审二审,法院的判决都是一样的:公司没错,不需对老罗进行赔偿。
妻子餐馆开业
他收了同事800元礼金
老罗算得上是快递公司的老员工了,10年前,他就做上了该公司余姚分公司中转场的经理。按照公司业绩考核,他每个月平均能赚到7700多元。这样的收入,足以让老罗一家过上不错的日子。
去年4月份,老罗的妻子开了一家餐馆,地点离老罗工作的地方不远。
开业那天,同事们自然要上门道贺,不仅送来了花篮、鞭炮,还有4名同事各包了200元的红包。同事之间抹不下面子,也为了讨个彩头,老罗收下了这笔钱。
之后的一段时间,老罗常常拉着同事到妻子的餐馆聚餐。在他看来,反正都要吃饭,在自家的店吃,还不会被坑。
但是老罗没想到,这些在他看来再平常不过的事,却让他丢了工作。
公司以违反企业制度为由
解雇了这名老员工
2013年7月3日,快递公司总部审计监察委员会收到员工举报,称老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在妻子餐馆开业期间收受员工礼金。
委员会在核实情况之后,将调查报告发给了宁波公司,当年7月11日,宁波公司口头通知老罗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又通过快递形式,向老罗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快递公司表示,2013年1月21日,老罗曾签过一份承诺书,上面明确写了这么几条:不利用职权谋取不当利益;不向员工吃拿卡要。“而且,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对于管理人员,有?不索要、不接受下属礼品和宴请……遇结婚、生子的喜事,管理者接受下属礼金不得超过50元?这样的规定。”另外,公司还规定,“任何员工有权投诉、举报管理者的不诚信行为,可直接投诉到集团总部审计监察委员会,任何管理者收受贿赂或与下属发生物质性买卖关系,均将被立即解雇。”
老罗想不通,双方闹上法庭
法院:公司没错不需赔偿
面对公司的决定,老罗一下子懵了。自己做的事情,明明跟大多数人所做的一样,是中国人的一种礼仪传统,怎么就严重到了要被开除的地步?
去年8月1日,老罗向余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称“自己在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被快递公司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
仲裁结果是,快递公司赔偿老罗13万元。
不过,这回轮到快递公司不干了,去年12月26日,公司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驳回劳动部门的仲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快递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不存在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