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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4 23:34:2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邵阳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学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

2、建立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相关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4、学校开办食堂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有关要求规范操作。

5、学校食堂严禁承包形式经营。

6、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采购有证照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认真记好进货台帐,并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7、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操作,并按规定安排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8、及时整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整改意见,并整改到位。

9、做好食品安全的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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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如实上报、保留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组织抢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积极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

1、严格按照学校食堂许可条件审核、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2、根据学校食堂上一年评定等级实施监管,全年监管频率不少于2次;继续实施学校食堂监督公示、量化分级管理。

3、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检查中发现的未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行政处罚情况及学校食堂评级情况。

4、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追踪复查整改情况,对严重违法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5、对学校主管领导、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培训。

6、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现场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事故事态扩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学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各责任主体、有关责任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二O一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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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送:

学校食物中毒应急救治工作预案

学校食物中毒应急救治工作预案

学校食物中毒应急救治工作预案-范文

为了保障我校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以便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校应急防治预案。

一、建立食物中毒预案报告 本校区内教职员工和学生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立即向校值班室和医务所(室)报告。值班人员、校医务人员接报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与此同时上报校长办公室,按有关规定上报市卫生局或市疾病控制中心、有关医院进行紧急处置。

二、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 对食物中毒人员,症状属较轻微的,校医务所(室)应就地组织力量及时对发病人员进行应急的对症救治。做好病状纪录并完好留存病人的吐泻物。中毒严重者,应及时转上级医院,并携带详细的病案记录。校区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必要时传呼110警务车或120救护车将患者紧急运送医院救治。

三、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中毒事件发生后,校医务所(室)要主动协助市卫生防疫人员及时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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