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郓城县南赵楼乡压煤村庄搬迁具体实施方案.doc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4/28 7:38:2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郓城南赵楼乡镇府组织压煤村搬迁宣传材料 尊敬的各压煤村村民:

目前,赵楼煤矿井下采煤工作面已推进到压煤搬迁村附近,并且马上进入雨季,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塌陷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同时,原村落大多数房屋年久失修,居住紧张,生活不便。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和法权益,尽快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多方征求意见,充分酝酿协商,制定了相关指导性意见。为让广大群众享有知情权,增加透明度。确保搬迁工作在广大群众认可和监督下,公开,公正,公平,有序地稳步推进。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新房类型及成本价

A鄄巨公路两侧三层商住楼 1,311平方;225214.5元 2。:246.5平方;178219.5元 3:242.9平方;175616.7元 4:270平方;195860,7元

5,364平方;263425.1元 B,北街两侧二层商住楼 C两层楼独院;101693.8元 D;高楼1~4层83072元

二. 补偿资金

1. 丈量房屋政策内补偿:按实际丈量 面积和房屋类别补偿已印发到户。 2. 按2006年房屋丈量面积每平方米补200元,厂棚面积每平方米补20元。

3. 搬迁资金分配人员人均补偿金额;人口核实后不低于16000元根据各村人口核实程度,金额略有差异。

4. 按期搬迁奖励:2012年5月20日之前,签订户型确定书,并与5月30日前完成搬迁的,户型奖励每人2000元;搬迁奖励每人3000元;2012年5月25日之前,签订户型确定书,并与6月10日前完成搬迁的,户型奖励每人1000元;搬迁奖励每人2000元;2012年5月30 日前,签订户型确定书,6月10日前完成搬迁的,户型奖励每人500元;搬迁奖励每人1000元;如2012年5月30日前不签订户型确定书,6月10日前不搬迁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资金。

5. 旧院拆除奖励;2012年六月20日之前自行拆除或委托拆除旧院后,每院奖励7000元;2012年6月25日之前自行拆除或委托拆除旧院落后,没院奖励5000元:2012年6月30日之前自行拆除或委托拆除旧院后,每院奖励3000元。 三;资金调剂;各户分配资金,双方同意可相互拆借。 1;接入:: 2;借出 四,最终结算金额; 1, 余款,2,欠款 2012年5月3日 附件1

六合苑新村新房安排指导意见 一,60岁以上的老年户本村无子女的,原则上安排老年公寓:有子女的原则上安排老年宅。 二,60岁以下的单身户,安排一处楼房

三,纯女户(身边有未出嫁女儿)安排一处标准院落,或一处楼房

四,父子两代的未安排老年公寓和老年宅的一男孩户,安排一处标准院落(或一处宅基)加一处楼房;二男孩户安排一处标准院落(或一处住宅)加两处楼房 五,祖孙三代的,安排一处标准院落(或一处住宅)加两处楼房。 六,非农业原有院落的可申请1~4层高层楼房

七各户应视自己资金情况提出申请,并将不足资金补齐后方可参与户型安排。

附件2

压煤村搬迁资金分配人口核实确认办法 一,人口核实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17日 二,搬迁分配人口的核实确认 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被搬迁安置人员应居住在已批准搬迁的压煤村,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员,且属当地**机关在籍常住农业人口,且丈量时村内有固定宅院,确定为搬迁资金分配人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视为搬迁资金分配人口。

1, 非农业人口和结婚外嫁人员无论户口是否迁出,不视为搬迁资金分配人口; 2, 2死亡人员无论户口是否注销,不视为搬迁资金分配人口;

3, 3在搬迁村既无固定住所,又无责任田,无论有无户口,都不视为搬迁资金分配人口;4

4, 在职或者离退休人员,不参与政策外资金分配人口; 5, 具有双重户口的人员,不视为搬迁资金分配人口; 6, 离婚后返村的人员及其子女,不视为搬迁分配人口

7, 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举行仪式的妇女,不视为搬迁资金分配人口 8, 在本村亲属家落户的孩子,不视为搬迁资金分配人口 9, 在单身汉名下落户的孩子,不视为分配人口

10, 未婚生育的妇女本人及其所生子女,不视为搬迁资金分配人口。

三,乡镇指挥部,乡镇人口核实小组,村“两委”及村搬迁委员会共同负责本乡各压煤村搬迁资金分配人口核实工作。

四,公示期间,凡被举报揭发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