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突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1 14:06:4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矿井防突管理制度

为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消灭突出造成的伤亡及非伤亡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所有在突出威胁区内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防突知识培训,所有有突出威胁的工作面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其回风不得串入其它工作面。

2、采掘作业规程及揭煤措施都必须有包括“四位一体”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技术措施。所有存在突出威胁的工作面必须进行正规开采。

3、具有突出威胁的工作面只能采取手镐掘进。当煤层较硬需放炮时必须采取浅眼松动爆破,严禁风镐掘进。进行浅眼松动爆破时,其威胁区内,必须全部撤人,煤层松软时必须扒尖、留胸肚煤掘进,严防空顶空帮。

4、所有突出威胁区内工作面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 5、突出煤层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随时检查,确切掌握工作面瓦斯涌出的变化情况,发现突出预兆有权停止作业,并撤出工作面所有作业人员,汇报矿调度室听候处理。

6、瓦斯检查员出班后必须如实汇报工作面的瓦斯情况,有异常情况必须向通风科长、矿总工、分管防突的副矿长汇报。

7、所有一分层工作面都必须安装瓦斯监测报警断电装置,并实

行风、电、瓦斯闭锁。

8、所有钻探工程均实行计划取酬,由跟班记录员负责记录,防突技术员验收(探水工程由地质技术员验收),严禁弄虚作假,否则严厉处罚。

9、由防突工程师兼预测预报组长,主持全井的防突技术工作,包括预测预报、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及安全防护措施的实施及检查,负责各种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登记台帐、填图等,负责各类设备仪器、工具的管理检查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二、预测预报、防突措施、效果检验规定

1、在未取得本井实测临界值前,所有临界值指标均依照《防突实施细则》规定执行。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暂采取钻屑指标法。

2、根据我矿具体情况,决定暂采取以下三类防突措施:大排、小排、深孔松动爆破。具体运用根据《防突实施细则》进行设计,由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3、一分层煤巷掘前必须进行预测预报。当K1≥0.5ml/g.min1/2 或压力≥200Pa时必须采取防突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只有K1<0.5ml/g.min1/2由防突工程师下达经分管矿长和总工审批后允许掘进通知后方可掘进,允掘通知单一式四份,其中分管掘进的矿长,分管掘进的矿长,分管技术员、掘进队各一份。

4、允掘距离必须保证防突措施有5米的超前距离,保证预测孔或检验孔有2米的超前距离,其允掘距离、起掘标志、起掘班次及牌板悬挂由防突工程师负责,其余栏目由当班验收员填写,凡弄虚作假、

数据不清的、不准确的罚责任人20元/次。

5、防突工程师必须填绘防突措施及允掘距离动态图,严禁超掘,凡发生超掘或无允掘通知单掘进时,每一米罚有关责任人20元。 三、石门揭煤

1、石门揭煤(包括过煤门)必须严格按《防突实施细则》规定要求布置地质孔及预留岩柱,进行预测预报并采取防突措施,经效果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震动性放炮揭穿煤层。

2、石门揭煤前一天,分管矿长必须召集有关人员开好预备会,布置好揭煤前的准备工作,落实好撤人、停电、警戒、放炮、侦查等工作。各负责人必须严格落实,做到有条不紊。

3、揭穿煤层时各队必须按时出班,并向调度室汇报,只有清点好人数、设好警戒、一翼停电后,总指挥方可下令启爆。

4、石门揭煤必须在地面远距离放炮,严禁两次启爆。 5、放炮30分钟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侦查,只有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恢复送电,排放瓦斯,撤除警戒,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