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思源实验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章程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0/14 5:17:4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陇西县思源实验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章程

总 纲

第 一 条 本章程共分六部分:总纲、组织机构、职能、委员、奖惩制度、附则,共29条。

第 二 条 陇西县思源实验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膳管会),是经学校批准的我校师生自我监管膳食的组织。

第 三 条膳管会的宗旨是为广大师生服务,协助后勤管理处及校学生处管理好食堂的卫生及服务,有序的就餐环境以及安全等,同时维护广大师生在饮食中的权益。发挥好后勤膳食与师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一章 组 织

第 四 条 膳管会最高的权力机关是全体委员大会。

第 五 条 膳管会为学校独立机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教师(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等)、学生若干名。 第 六 条 主任、副主任由学校委任,成员由各部门推荐。 第 七 条 委员会职责

(1)拟定工作计划,组织安排工作; (2)对食堂工作作出公正评价;

(3)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对食堂作出奖励、批评、终止承包等工作,并作好记录和存档。

第 八 条 共同搞好日常监督等,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一般问题。

第二章 职 能

第 九 条 就日常饮食服务的相关事宜向总务处及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 十 条 咨询本校有关饮食服务事宜,及时反映师生对饮食服务的改进意见和需求。

第十一条 协调师生与后勤饮食工作人员的关系,真正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十二条 参加食堂管理,搞好监督工作,配合总务处搞好相关宣传工作。

第十三条 维护就餐秩序,有权对违反食堂管理规章制度或无理取闹,扰乱就餐秩序的同学提出批评指导,情节严重者按相关条款向有关部门反映并作出相应的处分。

第十四条 对违反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的工作人员,有权按相关制度向总务处及学校有关部门提出处理要求。

第十五条 通过定期开展民意调查,举办同学和后勤饮食工作人员的座谈、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搜集同学中对饮食服务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 通过开展系列有益活动,丰富同学及后勤工作人员的文化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十七条 大力弘扬饮食文化,提倡勤俭节约,合理饮食,尊重劳动。

第三章 委 员

第十八条 凡膳管会委员必须承认,遵守,维护本章程。 第十九条 乐于奉献,以身作则,秉公办事,热心为师生服务,具

有集体主义精神,积极参加活动。

第二十条 委员不享有特权,有义务带头遵守食堂就餐秩序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并及时收集和反馈师生的意见;对食堂工作人员饮食卫生服务进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 委员由教师、家长、学生代表共同组成。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校规校纪,不称职的委员,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开除。

第二十三条 膳管会委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凡有违反本章程及损害委员会形象和声誉者,膳管会有权对其去留作出决定。

第二十四条 对工作不负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甚至开除。

第二十五条 膳管会委员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以权谋私。 第二十六条 膳管会委员严以律已,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十七条 膳管会委员在工作期间工作突出、成绩优异者,由后勤处推荐学校表彰。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2016年9月18日起开始实施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陇西县思源实验学校膳食管理

委员会。 监督电话:0932-6655799 陇西县思源实验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