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引进人才公寓分配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 7:38:4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引进人才公寓分配办法

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和吸引优秀人才来校工作,保障引进人才和享受人才住房待遇者的住房需要,学校建设部分商品楼。分配办法如下:

一、房屋户型及面积

每套房均为三室二厅二卫一厨户型,砖混结构,户建筑面积约130m2(待测绘后以实测为准)。

二、出售价格

出售均价待定。其它费用如维修基金、契税、房屋产权登记交易服务费、公本费、天然气接口初装费、闭路电视初装费、网络接口费、安防系统等费用由购房户负担。

三、房款计算办法及楼层调节率

1、套(户)房价=均价×套建筑面积×楼层调节率 2、楼层调节率: (1)六层楼房

一层 100%;二层 108%;三层 113%;四层 107%;五层 100%;六层 72%。

(2)五层楼房

一层100%;二层107%;三层112%;四层106%;五层75%。 四、购房资格

1、符合校人发[20XX]363号文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引进人才住房待遇的补充规定》中的相关人员。

2、学校研究决定同意享受人才住房待遇的人员。 3、申请者须在人事处办理完各项正式来校报到手续。 五、分配程序

1、申请人填写《引进人才住房分配申请表》。

2、人事处对申请报名户的资格、工龄、职务、学历等进行核实。 3、国资处按积分对相关人员进行排队,并公布排队结果。

4、职工确认排队结果(结果公布后三日内为异议期,若发现有误请以书面向国资处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5、国资处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按排队先后顺序点房。 6、国资处按各户所点楼层测算、公布交款数额。

1 / 3

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

7、交清全部房价款及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后发放钥匙。 六、排队、点房原则

按积分合计由高到低顺序排队、点房。若积分合计相同,按户主工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队,户主工龄分相同按来校参加工作由早到晚的顺序排队,若相同再按出生年月日(以身份证为准)由早到晚顺序排队。

七、积分计算方法:

1、户主职务分:正高职称40分;副高职称30分;中级及以下职称20分。 2、户主学历分:博士学位20分,硕士学位10分。(必须是已取得学位) 3、户主工龄分:工龄每年积2分,工龄计算从大学的入学时间算起,休学、工龄间断者减去相应的时间。

4、配偶分:配偶同为引进博士增加10分。

积分合计=户主职务分+户主学历分+户主工龄分+配偶分 八、交款方式

公布交款数额后,相关人员按学校兑现的不同住房补贴额度在计财处办理长退短补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规定

1、房屋产权: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引进优秀人才实施办法》(校人发[20XX]274号)相关条款执行,即分配住房的人员在学校服务期限(10年)内,房屋所有权归学校所有(国资处负责签订住房相关协议),服务期满后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

2、为确保水、电、暖、天然气等的正常供给,学校每次提供多于点房人数的整单元(或半个单元1-6层)套房用于住户选择。

3、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议议定。 十、本办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一○年七月

2 / 3

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

协 议 书

甲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乙方:

为了加强学科建设,吸引和选留高层次人才补充学校教师队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实验农场建设4-7号引进人才公寓楼(商品房),经学校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甲方代表学校就乙方选购住房事宜协议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乙方选购实验农场人才公寓 号住房,建筑面积 m2,房价 元。

2、协议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有关约定

1、学校为乙方提供 万元住房补贴。

2、协议期限内甲方拥有该套房屋所有权,并质押房屋产权证书,乙方不得有出售、抵押等侵犯甲方房屋所有权的行为。

3、乙方购置房屋为商品房,自行承担物业管理等费用。

4、协议期限内该套房以自住为目的,乙方居住后不得改变使用用途。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满甲方负责为乙方发放房屋产权证书。

2、乙方若在本协议期限内与学校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须全额退回学校住房补贴资金,学校退还乙方房屋所有权证书。

本协议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一份。

甲 方:国有资产管理处 乙 方:

负责人:

年 月 日

3 / 3